张海漠从不干涉他的事。
但是他喝醉后,张海漠总是会第一时间把烂醉如泥的他接回宿舍。
帮他挡掉的烦人前任,没有十个也有八个。
就这样处在奇特的平衡关系里,一起组建乐队,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几年。
他们一起成名,开始有演出邀约,崭露头角,一起毕业,继续乐队生涯。
他以为张海漠会像他的名字一样,一直沉默下去。
直到偶然的一次,张海漠看到了他锁骨上的抓痕。
“男朋友抓的?”他突然问他。
“前任了。”他懒得多说。
他时运不济,第一次交到了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朋友。讨饶起来甜言蜜语,控制欲强起来就会抓他,绑他,甚至打他。
虽然事后被他抄起啤酒瓶,一瓶子砸在脑门儿上,血流成河。
人没死,却更疯了,死乞白赖缠着他。
叶望带着乐队巡演,躲瘟神一样跑遍了各个城市,最后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金湖大学。
谁知瘟神也一路跟了过来,甩都甩不掉。
进了几次派出所,又被放出来。
再一次把他堵在乐屋门口强吻的时候,张海漠刚好从外面买盒饭回来,那么安静沉闷的一个人,突然就爆发了,把人按在地上痛殴,抓起脑袋往地上撞。
咚,咚,咚。
瘟神逐渐不动弹了。
叶望闷笑着拦住他:“行了,再打就死了,你真想坐牢啊?”
他在替他生气,帮他报仇。
他居然还笑他。
张海漠板着脸。
他比叶望小,但是比他高一个头。
叶望就这么仰头看着他,笑盈盈的,眼睛里都是流转银河的星星。
他踮起脚,毫无征兆地贴住了张海漠的嘴唇。
“如果我不问,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对我告白?”
张海漠僵住了,似乎是没想到自己被看穿。
“我睡午觉的时候,十次有八次偷偷睁开眼睛,都看到你在偷看我。”
“你不睡午觉的啊。”
张海漠慌得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我好看吗?”
张海漠呆了片刻,僵硬地点了点头。
“有多好看?”
张海漠犹疑片刻,用极小的声音道:“……比,茵尼斯弗利岛的红雀,好看。”
《茵尼斯弗利岛的红雀》,《灰色行人道》,《死去的第五十九只天鹅》,《梦已消逝》。
乐队的很多歌曲名都出自叶芝的诗。
《茵尼斯弗利岛的红雀》是成名曲之一,曲是叶望写的,张海漠填的词。
里面有一句“红雀在茵尼斯弗利岛溺亡,与我的爱人一同埋葬”。
叶望忽然感觉有些脸上有些热。
他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第一次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张海漠却像是忽然鼓足了勇气,怔怔地看他的眼睛,道:
“我不知道,茵尼斯弗利岛,红雀,存不存在。”
“可是,我想要和你,一同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