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座皆一愣。
奚闻坐直身子,撩起眼皮扫了一圈,嘴角扯了扯,似笑非笑地补充道,“我现在没名气也没资本了,万一他以为我黏上他,找他讨资源怎么办?生活相差太大,缘分这东西不可强求,过去就过去了。”他摆了摆手,示意这个话题就这么结束。
刘然看他表现挺正常,松了口气,忙拉着另一个人,一圈圈敬酒,把气氛重新搞起来。
奚闻则躲去厕所,洗了把脸。
水流哗啦啦地响,老房子的厕所特别逼仄,盥洗台上还积着擦不干净的黄垢,贴在墙上的镜子破了一角。奚闻瞧着镜子里的自己,湿漉漉的发丝黏在额上,水珠滚过高挺的鼻梁,本就冷白的皮肤毫无血色,分外苍白。
记得他第一次来刘然的老房子时,就觉得这是幢危房,过不了两年就得拆,他们聚餐喝啤酒,他宁可膀胱憋到爆炸,也绝不上这里的厕所。结果快十年了,这里仍然屹立不倒。
奚闻这种人,从小生活优越,脚踩在天上,落不着地,没什么人间疾苦的概念。冯氏集团如雷贯耳,冯耀辉就生了两个女儿,他妈冯晴是长女,他爹奚云算是入赘,贫寒出身,一步登天,靠一场婚姻实现了人生逆风翻盘。奚闻作为冯家唯一一个男丁,虽然是外孙,也被宠得无法无天。
他这辈子顺风顺水,没什么得不到的东西。长得好看,脑子聪明,从小老师说的东西他一遍都能记住,不仅能记住还能举一反三,到后来他基本不听课了,全靠自己看书,一学期的课本他两个月就学完了。从小学开始跳级,上大学的时候他还不到16岁。
冯耀辉看他特别喜欢,逢人就说闻闻聪明,以后能接自己班。结果金融专业读了一年他就不读了,跟同寝室的几个人跑去搞乐队,说是发现自己喜欢音乐,大学教的东西都没意思,来来去去老三样。老爷子气得半死,也拿他没办法。
玩乐队也玩的好,他能写歌,会弹吉他,先是在酒吧驻唱,到处跑商演,把自己累得跟个猴似地,还乐在其中。老爷子看不下去,就让杜夏去帮他们一把,杜夏把他们签到了自己公司里,正式出道,出了单曲又出专辑,拿了好几个音乐奖,后面发展到开演唱会,一大帮粉丝为他们疯狂尖叫。
所有别人求之不得,削破脑袋去争的东西,奚闻轻轻松松就到手了。
什么都实现了,反而空虚。
就跟那句老话说的一样,人生无非在痛苦和无聊中摇摆。得不到痛苦,得到了就无聊,没有解脱之道。
奚闻犯贱,只喜欢在痛苦的道路上,一条路走到黑,他觉得有挑战性,所以他要搞音乐,音乐这玩意儿,没有高下之分,永远都是自己跟自己较劲。
再有就是,他遇到了沈清野。
沈清野就是专门治他的,让他狠狠栽了一个大跟头,八年了都没爬起来。
奚闻第一次正经认识沈清野的时候,沈清野是来杜夏的公司签合同的。
沈清野刚刚在国外的钢琴大赛中拿了奖,巡演了几场后回国,被媒体扔了一大堆褒誉之词,什么天才少年横空出世、钢琴王子、钢琴美少年等等,好几个唱片公司都瞄上他了,最后被杜夏拿下。
他跟在父亲身后走进来,一副瘦瘦高高的少年模样,白净斯文,穿着廉价的T恤牛仔裤,裤角磨得有点发白,两只手擦在裤兜里。全程很少说话也很少笑,大多数都是他父亲沈哲轩在跟杜夏谈,他只负责签字,问他的时候就点点头,什么都好,冷漠又疏离,身上好像套着个玻璃罩,把他跟真实的世界隔开来了。
奚闻倚着门框看了半天,觉得这小孩儿像一件碎了后又黏起来的白色陶瓷像。
沈清野的视线和他短暂地接触了一下,没任何触动地就移开了。沈清野有一双极其漂亮的眼睛,眼型细长,眼皮深褶,掩盖在略显凌碎的刘海下,淡淡看过来时,眼里像有一把弯钩,勾得人心尖痒痒的。
杜夏把沈清野他们送走后回来,奚闻还没回过神,杜夏拿着合同拍了下他的后脑勺,“看啥呢?收收你那点心思,人都走远了。”
奚闻跟着他走进去,一屁股坐在摇椅上,脚搁到桌子上,身子斜歪着,眯起眼,“夏叔,你把这人给我吧,我曲子里有段钢琴的旋律,想让他试试。”
杜夏被他逗笑了,“你知道他是谁吗?”
奚闻歪歪头,“谁啊,这么厉害?我都不能用?”
杜夏给他抽了张报纸扔过去,“人家可是国际大赛冠军得主,你知道现在让人家弹一首什么价格吗?”
奚闻快速瞥了两眼,粗粗扫过了上面的溢美之词,没看到真人的时候觉得太夸张了,真看到了才觉得名副其实、报上的言辞不过贫乏。听到杜夏提钱,他更不在乎了,“冠军怎么了,能有多贵?钱嘛,我最不缺的就是钱了。”
杜夏瞧他不是在开玩笑,突然收敛了笑意,正色道,“你在外头怎么玩我不管,但这是公司里的人,你别打主意打到他头上去。这孩子学钢琴学了十几年才出头,寒来暑往多不容易,既有天赋又肯努力,根本就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心思单纯,你别害了别人。”
奚闻啧了一声,“单纯倒是挺单纯的,合同一签就是十年,你那些霸王条款他一点意见没提就答应下来了,估计心里还把你当神一样拜着呢。”
杜夏佯怒,“你把我当周扒皮啊。我又没害他,待遇哪里亏待他了?签的时间长,公司是要重点培养他。”
“对对对,哎呀,在我面前还说这些场面话干啥。”奚闻收回腿,从椅子上站起来,舒展了下筋骨,“你放心,叔,我听过他弹琴,是真心惜才,我没啥别的心思,绝不给你添乱。小乙给我找了好几个钢琴曲版本我都不满意,才想着让他来试试。”
杜夏半信半疑。
奚闻弯眉一笑,“这样吧,你就帮我问一下,他要是不同意我绝不强求,选择权在他。”
杜夏犹豫了下,对着奚闻还是松口了,“行,那我跟他提一下,看看他什么想法。”
奚闻笑的得意,像偷了腥的猫,对自己特有自信。“那我等会就把谱发你,你给他看看,我不相信他会不喜欢。”
杜夏有些宠又有些无奈地点点头。
说没心思是假的,说多上心也不见得。娱乐圈最不缺就是这种年轻漂亮有才华的小孩儿了,奚闻有钱有势还有才,长得也好,跟他睡就算得不到回报也不吃亏,他身边都是贴上来的男男女女,个个盘靓条顺,美得各有特色,早审美疲劳了。
奚闻虽然有一刹的心动,可回去睡了一觉就全忘了。结果后来沈清野来找他时,他正熬夜写歌,纯靠咖啡和抽烟提神,两天没睡了,脾气极差,以为他是侯升介绍来的,面都不见,直接把他轰走了。
侯升,他们圈里第一拉皮条的,表面开了家模特公司,实则做的是男盗女娼等下三滥勾当。生得尖嘴猴腮,双目昏聩,早被酒色财气掏空了身子。
奚闻因一次MV拍摄跟他有了点交集,侯升知道他家背景,总变着法地讨好他,知道他喜欢男的,就往他这边送人。沈清野来的前一天,他正好发了条消息恭喜奚闻拿了最佳作曲奖,给他送了份礼。奚闻不耐烦,嗤笑一声,直接拉黑了,连应付的心思都没有。
结果沈清野抱着曲谱来时,就闹了误会,被工作室的人羞辱了一番,不留情面地轰了出去,还好那时候奚闻脸皮厚,什么赖皮的事都做得出来,哄来哄去,就把人给哄回来了。8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今他却变得怯懦起来,二人陌生得连一起吃顿饭都做不到。
奚闻扯着嘴角苦笑了下,又鞠了冷水洗了把脸,才从厕所出去。
吃到快结束的时候,杜夏才姗姗来迟,薄风衣外套还带了夜间的凉气,他已年逾四十,仍然保养得很好,脸上几乎看不出岁月的痕迹,身形高大,英俊成熟,有一种久居高位的沉稳魅力。
奚闻见了他,立马站起来,恭恭敬敬叫了声夏叔。
杜夏跟奚闻家里是多年好友,可以说是看着奚闻长大的。
奚闻旁边的人挪了个位置,杜夏坐下,朝他笑了笑,“回来了怎么也不跟家里说一声?要不是刘然打电话给我,我还不知道呢。我问冯桐,她还说你在法国。”
奚闻一愣,“啊?你跟我姨说了?”
杜夏眼睛微眯,“没想到你还是瞒着她偷跑回来的?”
奚闻摸了摸鼻子,“也不是,就想给她个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