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闻突然受激,一手撑着桌子翻身跳过去,像迅疾的狼一样扑到杜夏身上,闪躲不及,椅子被冲力撞得向后倾倒,两个人翻倒在地,杜夏被奚闻压在身下,脖颈处被横臂压着,紧扣喉结。
逼近的眼神暴怒疯狂,目眦欲裂,杜夏甚至不怀疑,如果自己再说出什么刺激到他的话,奚闻会毫不犹豫地出手捏碎他的喉骨。
“我不准你提他。”奚闻声音低沉,好像野兽遇敌时从喉咙深处发出警告的低吼。
疯狂、暴虐、混乱,无数极端的情绪碰撞在这双近在咫尺的眼睛里,虹膜变换色彩,好像迷幻的夜空里凌乱飞散的群星。杜夏被蛊惑了,着迷地注视着,甚至有些忘了现在的处境。
眼皮深褶,眼尾上飞,眼梢因为情绪激动而一片殷红,一双天生妩媚多情的桃花眼,却生在了一个本性恶劣的人的身上。
杜夏有些怔忡,恍惚间奚闻的脸和另一个女人的面孔重合了,同样白皙尖细的下巴,精致明艳的五官,任性骄纵,自命清高。说起爱恨来,轰轰烈烈,声势浩荡,却经不住寂寞,明明嘴上说着恶心不堪,被自己一勾引就上了床,有一就有二,偷情偷上了瘾,被她那个倒霉丈夫撞了个正着。最后一个死,一个疯。
耳边好像还回荡着女人凄厉的尖叫。
他神色一黯,重新定睛看向奚闻。摁着他的力道已经有些松懈,许是因为奚闻的身子在发抖,稳不住,眼神开始出现迷惘,杜夏在他手下挣了挣,已经能够动弹了,没再下着狠劲,他抽出手,握在奚闻的小臂上,将他拉开。
奚闻没有任何抵抗地被他推开了,人倒在一旁,身子蜷缩起来,脸被手掌盖着。
杜夏按了按自己被压出痕迹的脖子,从地上站起来,掸平衣服,然后低下头看。
木制地板上,青年瘦削的窄背弓起,很狼狈,好像受伤的舔舐伤口的动物,唯一知道的是躲藏和逃避。杜夏蹲下来,手放在他的肩上,试探,“闻闻?”
没有回应,但手掌下的战栗越发厉害,好像无法休止,身体弯曲,头埋向胸口,一只手穿过胸前扣着肩膀,手腕隐在身体构成的阴影下。
杜夏觉得有点不对,将奚闻的身体侧了点,露出小半张脸。发现他为了停止颤抖,正死命地咬着自己的手腕,牙齿陷入皮肉,血液顺着白皙的小臂淌落,眼睛夸张得大睁着直视前方,满是红血丝,眼周青筋凸起,却没有焦距,好像陷入了虚空。
杜夏就这么看了会儿,才将他受伤的手拉出来,手腕上一排森森齿印,狰狞可怕。奚闻不安挣动,像脱水的鱼,杜夏安抚地摸了摸他的后颈,大拇指在后颈的穴道上轻揉,语气温和,“别怕,你发病了,我带你回去。”
说完,他把奚闻打横抱起,从书房里走出去。
99
第97章 瑕疵
黑色的轿车在公路上飞驰。
杜夏坐在车后座,让奚闻躺在他腿上,他给奚闻注射了镇静剂,现在腿上的人非常安静,完全陷入了睡眠。
车厢里封闭死寂,只有车辆发动的声音。
他侧头望着车窗外飞逝的街景,街灯连成光带,向后退去,偶尔有光线落在他深邃的眉眼上,光点跳跃,却照不亮眸色深处的黑暗。
手指无意识地勾勒着奚闻的脸廓线条,瘦到没多少肉,很轻易地描绘出骨骼形状。
他听到一些模糊的呢喃,奚闻好像在做什么梦,杜夏收回目光,低头看去,在一刹那眼神是柔和的,他从唇形张合中读出三个字,拼成一个名字,再熟悉不过。
杜夏收回手,放置在一边冰凉的皮革座椅上,再抬起眼时,刚刚一闪而过的温情好像只是错觉。
奚闻第一次跟他提起沈清野时,他没觉得这个人有多么重要。他见过这个人,气质很特别,少见的清冷精致,足以让人眼前一亮,但也仅止于此,他对这个人的成绩更感兴趣。媒体赋以盛誉的钢琴家,最年轻的伊丽莎白大奖赛冠军,甫一回国就被捧到了很高的位置,身上自带着光辉和荣誉,能签下他,就是签了个行走的印钞机。
在他看来,寰宇公司内有两类人,一类是可以被当做礼物向权贵献媚的,一类是才华足以支撑他的骄傲,有资本过得洒脱随性的。杜夏当时觉得,沈清野可以归到后者。
所以奚闻刚开始向他讨人时,他没给。可奚闻不罢休,一直坚持,他也就随着去了。他知道奚闻这个人,被冯耀辉保护得太好,养在温室里,表面跋扈,实则中干,做不出什么太出格的事,就像纸糊的老虎,张牙舞爪,一沾水就倒。
沈清野是个聪明人,如果他不乐意,就很难被奚闻的手段拿捏。如果他乐意,那更好,漂亮有才华,还识时务,为了成功可以不择手段,他会成为寰宇最贵的商品。
所以后来,杜夏知道沈清野真的接受了奚闻的交易时,虽有些出乎意料,但更多的是乐见其成。
他猜奚闻对这种贪婪媚上的花瓶美人不会有太长久的兴趣,再好看的皮囊看久了也会视觉疲劳,奚闻身边多得是各有特色的男女,等奚闻厌倦了,沈清野习惯了好处,还需要人来捧着他向上爬时,就会自己找上来。
他看着这两人折腾,也由着奚闻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讨好,只是奚闻会那么认真、执着、持久,朝夕筹谋热情丝毫不见消退,才真的令他意外。
有一次半夜奚闻打他电话,声音含糊颠三倒四,他驱车过去,到了他那个独居的房子里,看见他猫在被窝里,一摸额头,浑身滚烫,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抱了人去医院,医生一通检查,后说病因,说是清理不到位,受凉发炎,让他们在床事上要节制。杜夏听得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沉着脸把人又载回家。
叫了保姆过来把人照顾妥当,奚闻好不容易退烧神志清醒,一觉醒来,第一件事就是翻出手机查看时间看那人飞机是否落地,一通电话软语蜜言,只字未提前一日行事荒诞,做完就走,把人扔着发烧一晚上的事。
他此时才醒过味来,奚闻这次有多认真,对人又有多特别。
后又哂笑,母子两果然都很相似。冯晴那时候肯抛下自尊,未婚先孕,用孩子来绑住奚云。奚闻这次可屈居下位,软硬兼施,棍子加糖,编织罗网,把人困在掌心。
凭他对奚闻的了解,杜夏终于发现,沈清野可以作为一柄利器,还是刃口锋利,杀人不见血的那种。
后来,他安排奚闻出国,沈清野从枝头凤凰沦落成掉毛的鸡,手伤难愈,一场音乐会,口碑全毁,跌落谷底。
按合同行事,既然第二类已经被沈清野自毁前程,就只剩下第一类的路可以走。
他让刘枫和郑思去把利害讲清,把人调教好,有一就有二,沈清野能低头一次,也能低头第二次。
刘枫是金牌经纪人,寰宇创立后就一直跟在杜夏身边。郑思好赌,被杜夏从赌场里救出来,在下三滥的地方很有门道,杜夏人尽其才,让他主业演戏,有需要时来帮个忙,
结果有一日,加班到深夜,杜夏摁了摁疲乏充血的眼,拿了外套走出办公室,寰宇大楼已空无一人,电梯直下车库,刚迈出电梯门,手机就响了。
杜夏看了眼,是郑思。这倒少见。
他微蹙眉,接通后,却是陌生的声线。
“杜总,”男人的声音低沉,冷静自矜,“我们聊一下。”
“你是?”
“沈清野。”
客厅里,沈清野穿着不合身的衣服,扣子扣到了最上面一颗,左手一直按着右手手臂,仔细看能够发现那里的骨头形状不太正常,杜夏记得他刚刚出院,勉强愈合,可能是争斗过程中,又被人硬生生弄断了,脖子上还有一道颜色很浅的手指淤痕。
一旁,赵思被绑在椅子上,嘴里堵着毛巾,双手后缚,腹部的伤口做了简单处理,但仍然在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