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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1 / 2)

等到黄昏,两人才结束。燕凌云握着他的脚踝,给他穿好布鞋,把他横抱了起来。

不过靠近山坡时,莫恙就要下来了,继续喊他“阿兄”。

双马尾兔子和其他几个兔族化了人形,早就把篝火点燃,怯怯的接过食材,做好了野菜炖兽肉,还有骨头萝卜汤。

她们还做了烧烤。

众人饱足的吃了一顿,难得闲适的在星空下休息。

兔子们挤在了阿苏默勒身边,攀着他的腿。青年看着他们,从怀里掏出一支手掌长的短笛,轻轻吹响。

调子悠长轻盈,像一缕风,散在草原的余温里。

叶秋水坐在旁边,听了会儿,问道:“这是什么曲子?”

“故人归,”阿苏默勒道,“游商教给我的。”

“这曲子不错。”叶秋水淡淡赞赏。

就是不像荒北妖族的风格。

阿苏默勒露出一点奇异的神色:“这是游商教我的,燕北的曲子,他说来自一首诗。”

“你读的懂?”

“可以。”

莫恙也侧过头:“你喜欢燕北吗?”

“喜欢。”

阿苏默勒看着莫恙道:“燕北有流不完的河流,吃不完的粮食,我很喜欢。”

从前他最喜欢的事情,便是在兔族的山坡,看着往来的行商,带来的诗和远方的消息。

他向往燕北,如果能够拥有那样富饶广袤的土地,他的族人就不用再为一点点食物,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兔族的草场狭小、贫瘠、偏僻,养不活所有的兔子,他们很少能够吃饱。但就算是这样贫瘠偏僻的草场,也要被夺走,也要被驱逐。

兔族原有几百人,走到这里,只剩下十几个了。

阿苏默勒继续吹笛,看着漫天繁星,抚摸剩下的族人。

它们是一群笨兔子,连化形都不太会,只会啃草根,捡到了他,就一直养着他。他是兔群里唯一一只狼,最开始时,兔族甚至分不清他的种族,他越长越大,它们就将兔子窝越刨越大,在最残酷的冬天,用身体为他取暖,舔舐他的脑袋。

那样温暖的身体,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也不会忘记,它们一只只被掀翻了剥皮,被吞入肚中。

……

吹笛的阿苏默勒看起来有些温柔,又有些静谧,看起来就是个善良的妖族青年。

但很快,莫恙就打破了这种印象。

晚上,或许是他们吃肉的香味还没有消散,引来了一大群饿狼,个个都是一阶妖兽,来势汹汹。

当然,解决它们对西霄来说不算什么,莫恙在后面划水,时不时用狼爪子挠一挠,装作很吃力的样子。

但某个瞬间,他一回头,却汗毛倒竖。

铁灰色的眼睛冷冷的盯着他,没有一丝人性的温情,青年身躯已经不算单薄,矫健而极具爆发力,月光下仿佛一道银白稀碎的月影,如梦如幻,却带着暴力残狞的杀戮。

似要把他撕碎。

但他投掷出标枪,却是将想要一跃而起偷袭莫恙的狼妖贯穿,从狼口直直穿透狼背,钉死在了地上。

莫恙虽然已经发现那头妖兽想要偷袭他,却还是顿了顿:“谢谢。”

血溅到阿苏默勒身上,他将标枪拔出:“不必。”

狼妖侵袭只是个小小插曲,收拾完后,队伍便又出发了。

路越来越好走,接下来的日子他们紧赶慢赶,终于在五月初,赶到了荒北东南部的中心,陶都。

据996探测,这里就是地裂的原点。

陶都不是妖都,太阳王占据的妖都在极北,但显然,陶都也算是妖族首屈一指的超级大城,远远便见妖气冲天,城墙高耸巍峨。

更要紧的是,一靠近陶都,996又发来了播报: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检测到主角,是否导入数据】

莫恙:“?”

第137章 铺子

妖域高原地形奇特, 从西北到东南划开一条弧线,东、北是戈壁高山,西、南则是茫茫草原, 西霄就是从东南底部翻上的高原。

东南中部, 恰好能看见戈壁与草原交汇的奇景,地裂在这里戛然而止, 没有再撞进深深的高山群中, 而交界的地方,静默矗立着妖族建立起的超级大城:陶都。

草原乱草蓬飞,陶都就像一艘巨船,时时刻刻都可以启航,城墙巍峨,旗旌飘扬, 在午后反射着炫目的阳光。

996播报个不停, 莫恙暂时把它按灭了, 把杂念清空,和同伴一起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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