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党不得不对掌握政权后的外交形势进行深入思考:新中国成立后能否立即同一些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以迅速获得国际承认?如何防止帝国主义的武装干涉,保障新成立国家的安全?怎样取得外国对我国经济恢复的必要援助?经过思考和权衡,党认为要想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只能选择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倒向社会主义一边,争取苏联和其他人民民主国家的支持。

基于这样的考虑,1949 年上半年,毛泽东先后提出了三条基本外交方针,并形象地概括为「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这两条方针,使新中国不受过去屈辱外交的束缚,在外交上占据了主动权,肃清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和影响,有助于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外交关系。「一边倒」的方针使新成立的新中国迅速打开外交局面,得到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帮助和支持。

以这三项方针为指导,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凡与国民党反动派断绝关系,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友好态度的外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可在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的基础上,与之谈判,建立外交关系。

根据上述方针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一经成立,便立即同苏联建立外交关系,后与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朝鲜、捷克斯洛伐克、波兰、蒙古、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越南十个国家建立外交关系,使我国迅速步入国际社会。随后,从 1950 年到 1951 年,新中国还与缅甸、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四个亚洲国家和瑞典、丹麦、瑞士、芬兰四个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通过与这些国家建交,传达了中国睦邻友好的愿望,昭示了一个中国原则,迈出了打破美国遏制和孤立政策的重要一步。

链接:收回「驻兵权」

根据毛泽东提出的新中国外交指导方针,废除旧中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肃清帝国主义在中国的势力和影响,是新中国外交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帝国主义在华取得的诸多特权中,「驻兵权」是对中国主权破坏尤为严重的一个。1901 年 9 月,清政府被迫签订的《辛丑条约规定》:「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界,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中国人概不准居住」。至此开始了中国近半个世纪的列强在华拥有「驻兵权」的屈辱史。直到北京解放前夕,美国、法国、荷兰、英国仍然在东交民巷驻兵。

新中国建立后,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1950 年 1 月 6 日,外交部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名义发布布告,决定收回外国兵营地产,并征用兵营和其他建筑。布告全文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布告(布字第十五号)

一、某些外国,过去利用不平等条约中所谓「驻兵权」,在北京市内占据地面,建筑兵营。现在此项地产权,因不平等条约之取消,自应收回。

二、此项地产上所建筑之兵营及其他建筑,因地产权收回所产生之房产问题,我政府另定办法解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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