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1 / 2)

链接:「皇粮国税」历史的结束

2005 年 12 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19 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从 2006 年起全面取消农业税,标志着收取农业税的历史正式结束,实行了 2600 多年的「皇粮国税」退出历史舞台。

减免农业税费、减轻农民负担,是党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其实,从 1990 年 2 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开始,农村税费改革就拉开了序幕。2000 年 3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安徽全省进行改革试点。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为「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此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到 2006 年 1 月 1 日,农业税正式取消。

农村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使农村税负制度更加合理,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奠定了基础。

四个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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