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12
洗漱完走到客厅,一眼就看到了摆在桌上的早餐。简简单单的小米粥配了两个清淡的小菜。
餐桌的正中央,摆放着插好的百合花,上面还有凝结的露珠。
冷冰冰的公寓第一次有了烟火气。
抽出压在菜盘下面的纸条,上面的字迹工整干净。
「姐姐,我去打工了,要是桌上的粥凉了就别喝了,锅里还有温的你自己盛一下。碗放在碗槽里就好,我晚上回来刷。」
还真是贴心又懂事。
小菜很可口,小米粥也煮得软软糯糯的。我喝完又去锅了盛了一碗。
喝完后很自觉地把碗筷放进了洗碗槽,放了些水浸泡着。
当然,我没刷,不是因为懒,是因为我不会。
一个合格的纨绔,最基本的条件就是挥金如土。一个优秀的姐姐,最基本的条件就是宠爱弟弟。
泡好碗后,我决定出去败个家,给当归多置办几身像样的行头。
老胡虽然是个不称职的爹,但钱这一方面倒真没亏着我。毕竟家大业大的,要是亲闺女过得像个难民,他应该也会觉得丢人吧。
13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