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红的果香刺激着我的味蕾,我挣扎着推开他,抡圆胳膊,用力地甩了他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咬着牙,声音颤抖。
简笙用中指指腹划过唇瓣,讥笑道:「是疯了!胡式微你说过你最喜欢我的不是吗?」
是啊,曾经的我总是一遍又一遍地跟他说,简笙全世界我最最最喜欢你了。收到的却永远是他冷冰冰的一张脸。
想了想,又把现在住的小公寓转到了当归名下。左右我也不可能继续住在这里了,还不如留给他,至少那样还会让我觉得,我的家还在。
做完这一切,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发给当归,大题内容是感谢他陪我演了一场戏,这些就当是片酬了。让他以后不要再找我,他的身份不配当我的家人。
总之,话说得很难听,我自己看的心都一抽一抽地疼。
发送成功后,截了个图,把当归拉进了黑名单。又把简笙从黑名单放了出来,把截图发给了他。
「断干净了,希望你也说话算话,不要找他麻烦。」
是我亲手把一个无辜的孩子拉进了旋涡里,总归要把他安全地送出去的。即便割舍远比我想象中的要痛得多。
29
没了当归,生活又变成了原来的单调。
和简瑟瑟逛逛街、购购物,参加个塑料姐妹聚会。日子枯燥而又无趣。
时间恍恍惚惚地过了半个月。当归回来了。
他在我常去的那家奢侈品店外堵住了我。
仅仅半个月,他却瘦了很多。看上去比我捡到他的那个雨夜更加落魄。那双桃花眼已经看不到了往日的光。
他问我:「不是说好的不会抛弃吗?」
我把头扭向一边,不去看他。因为我怕自己会控制不住哭出来。
「无聊消遣罢了,也就你这种穷小子当了真。」
当归的手握得紧紧的,他猩红着眼眶,又问了我一句,「姐姐,你真的不要我了吗?」
我咬着牙,反问他:「你觉得你配吗?」
下一秒,一张薄薄的卡片落到我的面前。
「对,我不配!拿好你的钱,我不稀罕!」
他走的决绝,我看着他挺得笔直的背影,抱着胳膊慢慢蹲下,又一次哭得不能自已。
这么就能这么痛呢!
30
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当归。那个干净稚嫩、笑起来眼里有小星星的少年终是退出了我的生命。
我进了老胡的公司,学着谈项目,看企划书。从臭名昭著的纨绔成了春城上流圈子最上进的二代。
简瑟瑟问我这么拼干嘛,我说不想再感受一次守护不住在意之人的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