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人道是叶老大不会教儿子,把孩子惯坏了。叶岚知道不是的,那是叶老大夫妻的业障,他们前半辈子经常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生下来的儿子便成了字面意思上的“讨债鬼”,这是天道规则给他们一家的惩罚。
有这个给力的堂哥在,叶岚完全没必要自己动手收拾这家人。叶老大因为心虚也不敢来找他麻烦,他的日子过得还挺清闲。
叶岚本身就是随便找个位面度假的,随遇而安,也懒得折腾,所以即便知道这个位面是修真为主,也没打算拜入仙门。哪怕修炼之于他根本没有难度,随随便便就能突破境界,甚至连闭关苦修、练习法诀都用不着。
然而平静的日子在五年前戛然而止,那天叶岚想起山上的野樱桃该成熟了,有些犯馋,便带了个背筐独自进了山林。结果走到樱桃树边上时,却看到一只盘起来也不过巴掌大的细长小龙正快乐地趴在树枝上大快朵颐。
这只龙崽明显还处于婴幼期,饭量却一点不小,已经把树上熟透的果子吃得差不多了。山中就这么一颗樱桃树,给它一只龙霍霍了个干净,好在还剩一些没熟透的,养养还能吃。
叶岚看着那条漂亮的小龙,一向温柔的眉眼越发柔和,唇边习惯性带上的微笑真切了许多。他没有计较小龙吃掉了自己想吃的樱桃,反而起了点兴致。
在身边养一只小龙崽,似乎也挺有趣的?
那天,叶岚珍而重之地把吃饱喝足呼呼大睡的龙崽捧了下来,小心地揣进怀里,带回了家。从此以后,家里不再只有叶岚孤零零的一个人,多了许多活气。
龙崽崽十分懵懂,它对自己的过往来历一无所知,但却莫名亲近叶岚,粘人得紧。仗着自己体型小,无论叶岚去哪里,它都要缠在对方手腕上,躲在袖子里,偷偷观察外边的情况,对什么都很好奇。
为了家里的小幼崽,叶岚增加了外出的频率,每逢集市必然要去逛一圈,多买些零嘴回来,慢慢投喂家里的小龙。
叶岚给小龙取了个名字,随自己姓,就叫叶绪。他也说不好为什么起这么个名字,就是觉得合适。
把龙崽带回家的一周年整,龙崽化形了,变成了比叶岚矮一个头的小少年。那时的叶岚外表十五岁,小龙看身高大约十二三岁,不过脸蛋上的婴儿肥让他看着非常显小,像是不足十岁。
可爱。
叶岚心里赞了一声,然后温柔地戳了戳幼崽的脸蛋,几乎没用什么力道。龙崽乖巧任戳,等他戳完还把脑袋埋到叶岚怀里蹭蹭,可萌可萌了。
既然龙崽已经化形,还学会了说话,那就得定个名分了。他让幼崽叫自己哥哥,把幼崽当弟弟养。
考虑到自己在位面之外还有个烦人的大哥,叶岚特意告知龙崽自己是二哥。正好原身也是排行老二,以后幼崽无论是喊他哥哥还是二哥,都不会引发外人的疑惑。
确定好名分后,叶岚就打算对外假装自己捡了个小孩回来,给叶绪的身份过下明路。可他低估了叶绪对外人的防备心,小孩死活不肯出去见人,还经常变回龙形撒娇耍赖。
叶岚能怎么办呢?他当然是愉快地接受了弟弟只亲近自己的事实。弟弟不想被人看见,他还不想把宝贝弟弟给别人看呢。
就这样,兄弟两个又过了五年岁月静好的时光。叶岚在一天天从少年长成青年,幼崽也在一天天从娃娃脸小孩长成翩翩少年郎。
这一年,叶岚二十岁了,到了村中长辈也看不下去打算催婚的年纪。而外表十五六岁的叶绪也终于克服了对哥哥的依赖,开始尝试以人身跟着哥哥在外行走。
——当然,只有去逛集市的时候他才肯变成人,因为这样可以光明正大地吃好吃的、玩好玩的。
叶岚哭笑不得,小绪为了吃喝玩乐,还真是什么困难都能克服。
今天依然是逛完集市吃饱喝足回村的一天,叶岚揣着龙身几乎没长大丁点的小龙崽慢悠悠往村子的方向走去。走到自家瓦房门口,意外地看到了村长家小孙子的身影。
“大牛,你怎么在这里?”叶岚蹲下身和小孩平视,声音轻柔地问道。
大牛很喜欢这个温柔的大哥哥,或者说村子里就没有小孩不喜欢叶岚。东河村里的人都没什么讲究,也没念过书,全是大老粗,像叶岚这样性格和煦长相俊美还通身书卷气的人,在他们心里简直跟谪仙一样。
“岚二哥,我爷爷让你抽空过去一趟呢。”大牛下意识压低了自己的大嗓门,用这辈子最柔和的声音说道。
叶岚微微一笑:“我知道了,你先回家去吧,天都要黑了。我收拾收拾,一会儿就过去。”
进了屋,叶绪熟练地从二哥手腕上跳下来,娇小的爪子上踩着迷你云朵,往外飞了一小段距离,然后变成了个清俊的少年郎。
“村长叫你去干什么?”叶绪像一只小尾巴,亦步亦趋地跟在哥哥身后,好奇地问道。
叶岚略一思索:“大约是又快到仙门招新的日子了,村长想让我跟着一起过去。”
每年这个时间,村里都会阻止一批青壮男人,带着几乎所有的孩子前往最近的仙城。有些孩子年年都会去测一遍,年年都是没有灵根的结果,但村里人并不愿意放弃,他们心里想着万一呢,万一今年突然测出来了,家里就能翻身了。
之前几年因为叶岚还不满二十岁,在村中长辈眼中还是个孩子,也就没有参与护送。而他本身对修仙不感兴趣,也从没去测过灵根。
今年不同了,二十加冠算作成年。村长的意思是叶岚识字,看起来也像个读书人,进城不仅不会被旁人轻视,反而可以唬一唬那些瞧不起泥腿子的城里人。
往年村人进城都会遇到一点刁难,有时候还会因为不识字闹笑话。村长想着让叶岚跟过去,好歹帮忙撑撑场面。
这种小事,叶岚当然不会拒绝。而且他也猜得出弟弟一定对仙门招新感兴趣,便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只是,这一路过去要好几天,路上多的是新奇有趣的玩意儿,叶绪肯定不愿意一直待在袖子里。叶岚得想个法子,让他用人身随队一起出门。
不如就说小绪是他在镇子上认识的少年,亲如兄弟。这孩子无亲无故,自己一个人去仙城不方便,所以想跟他们一起走。
村里人淳朴,应当是不会拒绝的。
“好呀好呀。”叶绪没什么意见,“听说仙城里有用灵植做的美食,我还没尝过呢。”
叶岚无奈提醒:“你吃得还不够多吗?我每日给你做的饭菜就是用的灵植。”
作为权限极高的系统,叶岚手里自然也是有合成器的,需要灵植直接用能量合成,哪怕身处凡人村落也不担心食材不够用。
“啊?那些就是灵植啊?我还以为灵植是特别神奇,一看就不寻常的呢。”
话本里描述的灵植有的散发五彩光芒,有的天生就会说话和逃跑,然而叶绪平时看着哥哥处理的那些食材,和普通蔬菜区别不大。顶多就是更水灵、品相更好,完全没有神异之处。
叶岚听得好笑:“你说的是天材地宝,做饭用的灵植只是讲普通蔬菜用灵气培育而已,怎么能比呢?”
叶绪“哦”了一声,很快又兴致勃勃-起来:“那天材地宝能吃吗?你上次放在床上的那个石头就挺好吃的,嘎嘣脆。”
床上的石头是叶岚特意合成的灵石,摆在床上也是为了布置聚灵阵,便于龙崽吸收天地灵气。结果这个小馋猫什么都吃,灵石直接拿着就啃,也不怕崩了牙。
他也就是仗着自己是条龙,皮糙肉厚的,灵石也能随便嚼吧嚼吧吞下去,还不会消化不良。
叶岚拿他没辙,毕竟神龙确实可以直接吃那些灵药和灵矿。小绪想吃就吃吧,反正他也不是脆弱的普通人类。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