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奶油菠萝包。
我接过来,无意发现,魏珩的脖子和耳根子,红的吓人,仿佛滴出血来。
「你耳朵脖子怎么了?」
我说着,伸手就要搭上去。魏珩连忙侧头,眼神游离:「没……没什么,教室太热了。」
末了,他小声嘀咕了一句话。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
「没什么,你赶紧吃吧。」
我不知道,魏珩说的是:「你穿旗袍,挺好看的。」
关于和他的回忆,我总是记得很清楚。
可我又讨厌这些清晰的记忆。
它们时刻提醒着我,以前的自己,有多可笑。
从回忆中抽离出来,我勾起唇角,「魏珩。」
他有些欣喜。
下一句,我说道:
「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穿旗袍,那是我妈强塞给我的。」
「就像你被人甩了后再念及我的好一样,令人恶心。」
10
我的人生,在出生那刻起,就已经被书写好了未来的道路。
我妈身子不好,生了我以后,医生告诉她以后最好不要再生孩子了,对身体损坏比较大。于是,她跟我爸把所有培养方法全数倾灌在我身上。
五岁,别人家的小孩子在和其他小朋友玩耍野炊,而我只能坐在家里,听我妈给我找来的老师补习英语口语;十二岁,其他人报了各种各样的兴趣班培养爱好,我却被我妈带去聚会上,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她告诉我,这些以后都是人脉,一定要好好抓牢;十八岁,别人在休闲日穿着自己喜欢的衣服逛街购物,我穿着我妈给我规定的衣服,待在家里乖乖刷题,不能外出。
她说,公司以后是我的,我必须提前熟悉所有流程。
我的人生像是开了二倍速,无趣且乏味。
这也是为什么,魏珩当初会选择冯雨薇抛弃我。
因为谁也接受不了未来的另一半是个闷瓶子,一点活泼可爱的气质都没有。
我骨子里是个叛逆的人,可我没有叛逆的资格。
「魏珩,以后不要再来找我,每次看到你,我就想起来我以前做的种种傻事。」
「为你,我不值当。」
电梯到了,「叮」的一声。
我走进去,魏珩想跟,却又不敢进来。
合上门的瞬间,我们目光对视。
他眼神里有后悔,委屈,各种复杂情绪交织在一起。
可我没有。
什么都没有。
11
遇见冯雨薇是我意料之外的事情。
如果可以,我宁愿我从来都没见过她。
似乎我人生中的苦难,都与她有关。
我还记得,那是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