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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 / 2)

#姜姜抄袭#的词条很快就被推上了文娱版的热一。

广场实时全是江觅的粉丝在艾特公司要求维权,同时也不忘骂我抄袭。

就连我自己的粉丝,也都在评论区和词条里艾特我,让我给个说法。

有营销号直接放了两首歌的对比。

歌词一字不差,曲子多少有些许不同。

我各平台的账号都收到了不少辱骂的私信。

半小时后,江觅上线发了微博。

江觅 V:大家的反馈已经收到啦,很震惊,《过往》这张专辑我们准备了整整一年,公司正在紧急处理,很快会给大家一个交代哒~请少安毋躁,也要随便骂人噢~

评论区都在夸她人美心善。

骂我的人也更多了,各种不堪入目的私信好半天都拉不到头。

这一切,都和上辈子一模一样。

4

晚上九点。

我接到了江觅的经纪公司打来的电话。

「姜姜小姐,你好,我是 xx 娱乐的法务,你今晚直播演唱的《过往》这首歌,是我们公司艺人江觅新专辑的主打歌。」

「经过我们的调查,你并未取得这首歌的授权,并且在这首歌上线前,就先直播首唱,给我们公司造成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你能公开对江觅道歉,承认自己抄袭,并根据我们的损失进行赔……」

「这首歌是我自己原创的。」我平静地打断了对方的话。

闻言,对方停顿了片刻。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说完,对方便直接挂了电话。

几分钟后,江觅所在的经纪公司官博发了条新微博。

【公司法务已经和姜姜取得联系,但对方拒绝道歉,针对姜姜女士剽窃我司艺人江觅新歌一事,我司将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艺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这条微博才发了几分钟,评论区江觅的粉丝就已经骂了我上万条。

也就是在这时,我的大学室友陈希转发了这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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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姜姜曾是大学室友,这首歌我只拿给她听过,但这是我专门为觅觅写的,姜姜你要是喜欢,我可以重新帮你写一首,你不该偷属于觅觅的歌。】

不仅如此,陈希还晒了这首歌的著作权登记截图,和她跟江觅公司签的合同。

版权登记时间是在七个月前,合同签订的时间则是在半年前。

在陈希的微博发出后,几乎所有人都在喊实锤了。

我的评论区都是网友在骂我抄袭狗。

这些事情,我上辈子已经经历了一遍。

如今重新再来一次,我已经丝毫不慌了。

我从容地发了条微博,然后就丢下手机,不再看网上那些污言秽语。

【陈希这首歌是怎么回事,你跟我都清楚,但念在过去的情分上,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晚上十点半前,你不说,我就帮你说了。】

6

我跟江觅是同父异母的姐妹。

但我却只比她大了一个月。

江觅的母亲是我爸的初恋。

但为了少奋斗几年,我爸选择跟她分手,娶了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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