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当投入工作时,那种凌厉和果断,好像让她变了一个人。
除了工作时的交流之外,她好像把所有人都隔绝在了她的世界之外。
每次工作结束后,看着夕阳下形单影只小小一只的她,哥突然觉得,郑州太大了,轻而易举的就能将她淹没于人海。
当我能轻而易举的人群里发现她的时候,当我发现自己居然会盯着她发呆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哥,好像恋爱了。
在意识到这个想法的时候,哥整晚都没有睡着。
哥想了一晚上,细数着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小林。
大概是因为她长得真的很可爱吧。
小组里的人老是私底下说她是妈妈被最爱的儿媳妇类型,可哥觉得,她长了一张哥未来媳妇儿的脸。
大概是因为她真的很优秀吧。
每天总是一个人第一个到公司,工作时间从不摸鱼,做事也总是井井有条。
大概是因为她看起来真的很需要人保护吧。
闲暇的时候她总是发呆,盯着一个东西一看就是好久,还时不时的被风吹得掉眼睛,眼圈红红的样子,一看就是很容易被欺负。
如果没有哥这样强壮的人保护她,她一定会被人欺负吧。
大概,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二)
也是在这时,哥刚萌芽的感情遇到了此生最大的挫折。
哥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小林她能接受异地恋吗?
虽然郑州到上海才不到一千公里,虽然哥每周都能去看她,虽然哥肯定会给她浓浓的安全感,可是这还是异地恋诶!
哥想了很久,最后得出了一个满意的答案。
像哥这么优秀的人,去哪都是天选之子!
嘿嘿,哥要去上海,和小林谈天天都能见面的甜甜恋爱。
那么另外一个问题来了,哥该怎么让她知道呢?
我想了一整晚,决定从称呼开始改变。
毕竟公司所有的人都叫她小林,哥可不能和他们一样。
爱她,当然就要与众不同。
可是,叫什么呢?
小朝?太生疏。
朝宝贝?太轻浮。
林可爱?好像显得哥有点油。
朝朝?
对,就叫朝朝吧!
和她人一样,可可爱爱的。
于是,哥默默的练习了一晚上,学习女生最爱的小说里描述的那种深情又有磁性的声音,准备第二天一开嗓就惊艳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