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2 / 2)

:QAQ先前太忙了……

Johnny:开餐厅不请我试吃,那你就白开了。那就这么着,我多带俩朋友来/龇牙

:谢谢谢!多谢J老板捧场!

他给Johnny预留了一张长桌,以便对方呼朋引伴。可不到半天,就有别人闻讯而来。

马铃薯:你请了Johnny,不请我?

丁厌想了半天这个马铃薯是谁,回忆了三秒,赶紧把人备注改成了马凌峰。不是他故意打错,是那天喝了酒犯晕,手残了。

:请你请你!你也来!

马凌峰:好勉强

:额,那你别来了

马凌峰:我要来!位置给我留好!

:OK

除了这两尊大佛,丁厌还给丽娜、莫梨、佳媚和学长分别留了桌子,发消息通知他们可以多带两位朋友来。

圣诞节是周六,大家都有空,只有莫梨说自己有约了,改天再来捧场。

:你有男朋友了吗T-T

莫梨:不是,是我闺蜜来看我,我们要去泡温泉/害羞

:嗷!

丁厌把自己的业绩分享给姐姐邀功,丁茵掐他脸蛋,夸他能干极了。他美滋滋地溜进后厨,在林睿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检查自己晚上要用的食材;先把做馅儿的水果丁和肉切好,倒果汁和酒泡上,封口放入冰箱。

餐饮业的忙是字面意义上的脚不沾地。尽管店里不缺服务生,但熟人登门,丁厌自然要亲手服务,他也干不了啥,只能点点菜、摆摆盘子、推销一下红酒。

Johnny不愧是交际王者,带来了一整个大家族,全是浓妆艳抹的美妆达人和潮里潮气的博主,来了先让助理一顿咔咔狂拍,阵仗是大了些,但后期体现出的宣传效果确实很有力度。

这一桌由丁茵亲自招待,等轮到丁厌去送酒,Johnny拉着他的手啧啧称奇:“宝贝儿,你家祖上是出过皇后贵妃吗,怎么一个二个都长得那么好看。你姐姐太会说话了,她结婚了吗?”

“结了。”不仅结了,连孩子都上小学了。丁厌忙得冒汗,没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

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丁厌把盒子拖回自己那边,盖上盖子道:“那别吃了……全放了你不喜欢的……”

楚瀛制止道:“不,谢谢你,我会吃完的。”

“不行!”丁厌果决道,“我是希望你喜欢,并且吃的开心,才千辛万苦给你做的。如果是强迫你吃不喜欢的口味,那不就成了我自我满足了吗。不行不行……我不要那样。”

“可这是你千辛万苦做的,我不想辜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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