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2 / 2)

他对人情世故并不通达老练, 本身也不是跋扈骄横的性格,便只能走平易近人的路线;楚瀛私下提点过他,和善体贴只是为了留一个良好的初印象,为人尽量不要“太好说话”,尤其身为人生地不熟的外国人,语言不够流利的情况下,容易受欺负。

丁厌苦着脸道,在自己家还要提防这么多,会不会活得有点累啊。

楚瀛说人多了就是这样,是非争端不可避免;如果他不适应,他们可以搬回伦敦去住公寓,小是小一点,但更轻松。

丁厌不想被迁就到这份上,道:“你放心吧!我发誓从明天起,苦练英文!保证不被人糊弄!”

“乖。”楚瀛摸摸他的头。

然而丁厌现在对“乖”字ptsd了,总会想到爱撒娇,他从楚瀛的手下溜走,跑去餐厅坐等开饭。

***

常年疏于锻炼的人,短时间内进行了剧烈运动,肌肉会酸痛2-3天。

丁厌第二天睡醒,一抬手抬脚,全身细胞都在叫苦不迭。他体力不支,爱撒娇只能待在他家无所事事,逗鸟遛狗,再开他几句玩笑。

丁厌能理解爱撒娇留在这里,却不明白戴心诚为什么不走。虽说这座房子大到一天也未必能碰上一面,可吃饭总要同席,每当看到戴心诚那张万古不化的扑克脸,他都觉得心情压抑。

可是他没有立场去下逐客令赶人,只好晚上睡觉前,和男朋友讲悄悄话。

“你请戴心诚来,是让他帮你做什么呀?你们是不是有事瞒着我?”

楚瀛答:“请他检查这栋房子有无异样。”

“异样?”丁厌灵敏地竖起耳朵,“什么异样?”

楚瀛合上书,看他道:“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过,这座庄园是从一家落魄贵族手里买来的。”

“记得。”

“那家人祖上是这片地区的领主,当爵位传到前任女主人手中时,家族已经困顿到供养不起这座城堡了,只能寻找买家低调转手。要不是急用钱,其实也不可能卖给我父亲。这家的后代人丁单薄,现在剩下的只有前任女主人和她的女儿。那位夫人今年八十五岁高寿,头发花白了,但依然很优雅;她八年前患上了阿尔兹海默症,近几年病情恶化,神智不清,总会忘记她如今的家在何方,常常瞒着家人打车来到这里,探望她的丈夫。”

丁厌:“她家不是只剩她和她女儿了吗?”

“对,她的丈夫去世十五年了,但在她的认知当中,丈夫还活着,并且就活在这栋房子里,所以她控制不住想来找他。”

丁厌后背起了一层白毛汗,“听着像鬼故事……”

“我父亲是香港人,在房产方面极度迷信,他得知此事后,认定这栋房子有问题,不吉利,所以想卖掉它;我不同意,和他争执了很久,他说我愿意住也行,但得找个道士处理,免得我沾上秽气,再把脏东西传给他,影响家里的风水和气运。”

“你爸仿佛是清朝人……”

“他年轻时还不是这个德行,大约是年纪大了,明白科学不能阻止身体机能的衰竭,于是寄希望于求神拜佛,相信些神神鬼鬼的东西。”楚瀛事不关己地说,“我和他的关系够差了,不想在这种小事上和他起冲突,就联系了他在香港找的道士。但实在太巧了,这个道士居然和戴心诚是老相识——我那时才知道,我的朋友私底下还有份副业是神棍。”

丁厌没听清,确认道:“他一个官二代,跑去当神棍?他看着也不像啊……”

“他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神棍,只是略懂些冷僻偏门的知识。我猜是和他大学专业有关,他本科在LSE学传媒,有一年的作业选题是去内地探访位于荒山野岭的古老村落,记录少数民族失落的古俗,估计这段经历使他从此爱上了猎奇和搜罗轶闻吧。

“他父亲和你父母有点相似,对他的期望就是进体制内当公务员,慢慢熬资历晋升提干,不要成天鬼混。不过他不愿意,宁肯东奔西跑到处漂。”

“离谱,原来这就是权贵的人生啊……”丁厌长见识了,“在我的世界里,不想受父母的支配去考公结婚,就只能自己多挣钱搬出去,用经济独立换取自由。没想到家底够厚的,都不用考虑生存和就业问题,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认识的人,比你更加叛逆和离谱……”

“我也不太理解他的生活方式,但尊重吧,毕竟个人有个人的追求。”楚瀛道,“既然碰巧能遇上,那就请他来看一看好了。我并不相信闹鬼的传言,那位夫人的女儿给我看过她的病历,千真万确是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记忆错乱了而已。”

“好的吧……奇奇怪怪的,跟做梦似的。”丁厌当听了一场睡前故事会,听困了,倒头就睡,“我睡了哦,晚安。”

“晚安。”

***

丁厌好吃好喝地养了两天,又能跑跑跳跳了。

这一次和爱撒娇玩捉迷藏,他吸取教训,开头就往房子里躲,蹿上三楼的空房间,反锁房门。这下看那个变态怎么抓得住他。

然而他终究是年轻,见识短浅,不知变态的深度和广度。

爱撒娇!居然会开锁!!!

他还躲在窗帘后窥探窗外,企图监视敌人的动向,浑然不知身后已有人撬开了门锁,无声无息地潜入……

预感不对劲,丁厌一扭头,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近在咫尺,他吓得惊叫腿软,却插翅难飞。

本轮游戏他只坚守了十五分钟便败下阵来,然后被人堵在墙角挠痒痒,笑得快断气。

爱撒娇给他上第二堂课道:“记住啊,永远不要坐以待毙,哪怕是处在你认为安全的环境中,也不要放松警惕。如果锁上门之后,你不是松懈地坐着玩儿,而是把柜子桌椅搬过来抵住门,那你至少能多拖延我两分钟。”

丁厌:“两分钟能干什么……还不是会被你抓到,早两分钟晚两分钟有什么区别。”

“区别可大了。”爱撒娇不想和他多费口舌,“你先休息,半个小时后我们再来今天的第二轮。”

“四十五分钟吧……”丁厌说,“我饿了,想吃东西。”

“啊,你这双眼睛,又有谁忍心拒绝你呢。”爱撒娇用装腔作势的声音感慨。

丁厌不喜欢这种虚情假意的恭维话,但为了撺掇着爱撒娇去楼下厨房帮他要甜点,他还是卖乖道:“我们一起去?”

——爱撒娇英语极好,应该说这里的每个人口语都比他好;他的学习进度向来缓慢,于是懒劲儿又犯了,只想依赖别人。

爱撒娇正要答应他,但突然受窗外的讲话声吸引,趴到窗边,俯瞰楼下的绿地;丁厌也凑热闹趴过去。

绿莹莹的草坪上,狼狼叼着飞盘静立不动。抱着一叠洁白床单的佣人Teresa,在用她胖胖的身躯拦下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和一位银色短发的老太太。

三人说话吵吵嚷嚷的,语速快如连珠。

丁厌毫无主人翁意识,多亏了爱撒娇提醒,他才想到该下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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