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和叶孤城比差远了。
扯远了,总之叶孤鸿算是叶孤城一手拉扯大的,两兄弟的关系不能说是顶顶好但也是还可以的,至少比其他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好。
叶孤鸿的外出就被白云城的属下报备上来了。
“……禀城主,关于二公子,还有一件事。”惊鸿道。
叶孤城淡淡道:“说。”
“二公子在外出前一日秘密打探了一些关于您的事,仿佛从未认识过您一样。”惊鸿心想,就像失忆了。当然这是不可能的,失忆是人的脑子出了问题,二公子一点伤都没受过,仿佛只是一夜睡醒就忘了城主。
人,怎么可能会一夜醒来就失忆?
且不说一个真正失忆的人的表现该是怎么样的。
这个时候叶孤城的脑洞还没往穿越上想去,虽然他自己就是一个穿越的。
所以他想了想,道:“派明月去给他看看脑子。”
这话可真不是讽刺,是关心,叶孤城的四位近侍中明月是他这一代的医术圣手,白云城祖上是前朝皇室旁系,当年朝代动荡就带着忠心的下属门客隐居到了这飞行岛,跑路之时没有忘记带上一个御医,御医一代代地传承下来,而城主的近侍中必然有一位医术圣手,时刻为城主服务。
惊鸿面色都不带便一点的道:“是。”
叶孤鸿在船上。
白云城的船往往是不大的,因为在到处都是涡旋的海面上大船很吃亏,因此他搭乘的船很小巧,只能搭载五六个人罢了,除了一个船长、两个船员,就只有他自己。
当然,如果他愿意,白云城的属下可以给他准备一条大船,只是大船就需要更多人来操控,叶孤鸿不愿意。
船不大,却很精致,很牢固,白云城的二少爷虽然不像城主一样什么都用最好的,但也不会随随便便,二公子要出海用得当然是最后的船,就算只是小船也是最好的。
年轻的白衣剑客站在甲板上,没人能在他冷冰冰的脸上看出什么,年纪很大的老船长只是在心里感叹二公子不愧是城主的兄弟,越来越有城主的气质了。
他不会知道叶孤鸿本人冷冰冰的面色下是无比的心虚。
更不会知道此叶孤鸿非彼叶孤鸿。
叶孤鸿是穿越的。
就在前几天,叶孤鸿还叫叶鸿,9012年的大学生游戏发烧友一枚,除了长得帅就大概只有基三玩得不错这一优点。三天前叶鸿打翻了电脑旁边的水,触电死了,当时他正在玩基三,眼前一黑之后再醒来就成了古龙笔下的人物叶孤鸿。
侥幸活着是一件好事,穿越大神也给他发了穿越者必备金手指——基三满级秀爷号,但是叶鸿并没有很轻松。
说起叶孤鸿这个名字,大概很多人没什么印象,但叶孤鸿的一位堂哥绝对是路人皆知大名鼎鼎——白云城主,剑仙叶孤城。
当时叶孤鸿心中就是一句MMP。
叶孤鸿上一次看《陆小凤传奇》还是初中二年级,如今对于里面的内容忘了七七八八,但他还记得,叶孤城,是个狼灭,《陆小凤传奇》里的高级反派Boss,武林六大巅峰之一。
这位大佬是敢玩谋反的狠人,这年头大家都知道不要小看古人的智商,天知道叶孤城会不会下一秒就看出他是个冒牌货然后一剑削了他?叶孤鸿不确定他这个秀爷号抗不抗得住天外飞仙。
于是叶孤鸿跑路了,马不停蹄的。
这时候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露马脚了,也不知道自己马上就要被检查脑子。
叶孤鸿更不会想到,到达大陆后还有更让人震惊的存在。
海面上,这只小船驶向了江南方向。
第3章
一个月后,华丽的大船开进了飞仙岛的海域。
富态的珠宝商人从船上下来,用欣赏的目光打量着这座气势磅礴的城池,城墙很高,表面连一块砖都看不见,灰白的颜色,道路是平整的,平整到不可思议,整齐有序的侍卫在巡逻,百姓往来也是井井有条,每个人脸上都有着笑容,那是幸福安康的生活才能养出的笑。
珠宝商人的眼光很不错,他看得出用来打造城池和路面的材料是什么,那是一种最近很受富贵人家推崇的材料,名叫水泥,用它来修建房屋道路堤坝都是极好的,修出来的建筑很是美观稳固。但水泥产量少,就算有皇家出力生产流出的也不多,大多用去修堤坝了,能用来修房屋的都是极富贵的人家。
“城主治理有方。”珠宝商人对接应的白云城侍女赞叹道。
他是个很聪明的人,也很明白怎么样才能获得这里的人的好感,果然话一出,原先不冷不热的侍女脸色明显柔和了。
侍女道:“城主做什么都是最好的。”
珠宝商人适时露出钦佩赞同的笑容。
“请随我来。”侍女道。
陆小凤有个外号叫陆三蛋,这三蛋是指混蛋、穷光蛋与笨蛋。
混蛋不必多说,全江湖的女人都知道陆小凤是个天大的混蛋,换女人的速度指不定比换衣服还快。
穷光蛋当然不是说他很穷,像陆小凤这种江湖成名的大侠手中往往不缺钱,他大多数时候是可以一掷千金的,但一掷千金结束后他就是个天大的穷光蛋,连街头的乞儿指不定都比他有钱些。
至于这笨蛋……这是陆小凤自己有时候的自称,也是一些朋友偶尔的戏称。
当一个美丽的黑衣女子向自己下跪时,陆小凤跑了。
他虽然很能理麻烦,但真的不爱惹麻烦。
他也很聪明,当一个很美的女子向你下跪时不仅代表了一场艳遇,也往往代表一件麻烦事的开端,所以陆小凤跑了。
然而麻烦不是你想避,想避就能避,当这里面牵扯进了花满楼时,哪面前是一个深坑陆小凤也是要捏着鼻子往下跳的。
“我们只是请了花满楼去做客。”名叫上官雪儿的小姑娘微笑道。
陆小凤道:“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