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太胆怯了。
害怕失去,所以在对方通知她有女朋友之前,自己先行离开。这样,即便受伤了,但起码姿态是骄傲的。
狂风刮乱她的短发。
发梢胡乱搭在眼睛上,余葵把未尽的这句咽下去,猛吸了下鼻子,侧头看向他,努力笑起来。
“无论怎么样,再见到你,我很高兴。”
“可是,六年够发生好多事情。够初一的学生念到高三,够种下的果苗长成大树,够4G网升级到5G普及…六年没见,什么都变了,你又怎么还能确定,你喜欢现在的我?”
她在他身后追了太久,好不容易才把内心缝缝补补武装起来,再也经不起任何不确定。
斑马线尽头信号灯变换,滴滴声响起,人群应声大步朝前走,只留他们两个在原地。
谁都没动。
时景定定注视她,他太白了,眼睛和鼻尖都被冷得泛红,昳丽的面孔带上了一种陌生的、复杂的破碎感,连含泪的眼睛都煎熬又悲哀。
此刻的他,和刚刚在宴厅那个洒脱自如的男人似乎换了一个人。
却和2013年夏天如出一辙的,再次重重叩响她的心房。
她仓惶慌张地低下头,掩饰着挂到睫毛上的眼泪,踢了一脚卡在地砖棱格里的小石子,故意让声音显得洒脱,“你和我说点什么吧,你别让我自言自语,显得我很傻——”
她话音没落,时景背对她蹲下来。
“上来。”
余葵错愕,“什么?”
“不是要坐地铁吗,我背你,去买鞋。”
她被提醒,低头才发觉,一路走得太急太快,脚背早已被高跟鞋磨出血泡,绒面的边缘染上了淡红色被组织液混合的血水。
“上来吧,又不是没背过。”
她咬唇,犹豫几秒,终于伏在他背上。
男人的肩膀宽阔挺拔,把风全然挡住了,他步伐很稳,行走间,风衣外套和他的西服面料发出摩擦的细响,遮挡住了她无法抑制的急促心跳。
高跟鞋搭在她脚尖晃荡不稳,时景干脆取下来,拎在手上。
路上的行人都不住地回头看他,男人并不在乎,旁若无人背着她朝前走。
余葵起先还浑身紧绷,随着时间推移,闻着熟悉的气息,肌肉不自觉地放松,胳膊松松搭在他颈间,偶尔被他的黑尾扫到脸颊。
被刺激得痒痒,她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下一秒——
时景的脚步停在斑马线前。
他直到此刻,才如梦初醒发出一声喟叹,“你没错,小葵,是我错了。”
胸腔说话的共鸣,沿着她搭在那儿的手传抵过来,震得她脑袋眩晕。
他说,“是我自诩聪明,是我自以为是做了决定。六年真长啊,我做什么才能填满它。”
他们现在的关系,就像最熟悉彼此的陌生人。
被时间分隔在两端。
余葵已经朝前走了,而他贪恋地留在了十七岁,从未真正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