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1 / 2)

“小九是陛下亲封的圣贤王!”在秦初的眼中,九弟秦朔只要一日没有称帝,那就不算造反,就是救驾有功、平定反贼的大功臣。而自家八妹这番作为,以女子之身弄权,那就是大不道。

“呵。”秦清和一声冷笑,彻底没了说话的欲望,只让秦初退下,“我的事情,大哥莫要管了,还是先找到阿爹阿妈吧。”

提起不知所踪的秦老爷子和秦老夫人,秦初顿时如霜打的茄子,不复刚刚的义正言辞。作为长子,按礼法该赡养照料父母,可爹妈消失不知所踪自己却一无所知,这不是不孝,又是什么?秦初心里满是懊悔,也没心思去指责秦清和了,只颓然退下。

看着大哥消失的身影,秦清和立刻唤来心腹手下,交代道,“看着点,别让大哥干了蠢事!”

所谓蠢事,自然是无脑效忠皇家。

秦清和如今能在上京站住脚跟,一是靠横扫天下的秦朔,二是倚仗秦初手中的京畿大营。一旦秦初被保皇派鼓动让渡军权,那么秦清和将会满盘皆输。

“殿下,应孝那边要增派兵力吗?”手下询问。

应孝在渭水河南岸,秦朔大军要挥兵京师就必须要过应孝。朝廷方面给了秦朔圣贤王的称号,可无奈秦朔根本没有接旨。

没接旨就意味着对方根本不稀罕贤王的称谓,而是有更大的野心要一举称帝。

“不需要。”秦清和摇头。所有人都觉得秦朔会进攻上京,一举称帝,可是秦清和知道,秦朔不会。自家小九就是个见不得血的人,哪怕只是暂时性的和平,小九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小九不接圣旨,就只是单纯不想称王罢了,不想与大凤皇朝再有纠葛。

“天道义军不会南下攻京的。”秦清和笃定道,“调遣士兵南下,联合江南漕帮,内外呼应,准备拿下江南!”

秦清和根本不担心已经拿下半壁江山的秦朔,而是下令集合朝廷兵力联合江南的江湖势力,一举平定江南世家的叛乱,以此立威,进而将上京、江南两块富硕地界收入囊中。

“要让姐妹们行动起来吗?”手下询问。

“所有人先按兵不动。”秦清和沉声道,“你们每一个人都很宝贵,因为我的错误估算,白白送了明瑞的性命。”明瑞正是当初送信劝降的小女娘。

“非是殿下之误,乃是林贼太狠心。”手下忙道。

“嗯,此事莫要再提了。”提起林锦,秦清和的眼中划过一丝不自在。少年时相识一场,谁又能料到大家竟然走到现今的死局呢?

秦清和不禁想起自己最初接手奶茶铺子时,曾经女扮男装外出处理事务,一次商会上听到一个商人大放厥词,说什么自己从不害怕女人,因为女人永远会感情用事。

当时的秦清和只觉一股冰水兜头浇下,通体冰凉——原来,这就是女子权利一步步沦丧的原因!为母会怜惜幼子,为妻会爱护丈夫,为子会顺从父母。可是,男子却从来不会如此!

为父,他们可以做甩手掌柜;为夫,他们可以三妻四妾;为子,他们只需取个媳妇来照料父母。

为什么在历史长河的演变中,男子能够走得更远,爬得更高?因为他们轻装上阵!而同为人,女子却要背负着责任、道德踟蹰前进,最终步步沦丧,将自己束缚在一方小小的院落中。

在那一刻,秦清和陡然明白,不是女子不如男,而是女子比男人更具责任感和道德感!而自己想要自由,想要握有更多的权利,就必须要抛弃掉这些束缚自己的感情!

当时尚且年少的秦清和尚未尝试情爱的滋味,却早已将其抛之弊履,将其视作必须要被割舍的糟粕。

所以无论是代政,还是林锦。

“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硕大的宫殿内,喃喃自语犹如袅袅烟火飘散在天地间。

第137章

番外二

当闪着寒光的大刀向着自己挥舞来时, 林锦觉得自己依旧有一挡之力;当自己手中的长枪被大刀砍断时,林锦觉得自己应该还可以。自己死里逃生无数次, 逃过了上京城皇家天罗地网的追捕, 逃过了北疆草原的荒芜冰寒。

无数次、每一次,在所有人都觉得林家小儿要完蛋时,自己都打了所有人的脸, 不仅没有完蛋,还活得越来越好, 活得令人战栗。

林锦觉得自己这一次依旧可以, 然而那寒光凛冽的大刀切豆腐一般斩断了自己手中的长枪, 紧接着势不可挡地冲向了自己的脖颈。下一刻,林锦只觉颈下一凉,视野天地旋转, 仿若自己短暂却又跌宕起伏的一生在眼前回闪。

鼻尖有香气萦绕, 似是春日的花香袭人, 又似是秋日满枝的果香, 一个娇俏的身影在眼前浮现, 缥缈如云烟,伸手去扑却什么也没有抓住。

意识完全丧失的前一刻,林锦脑中只有一个声音:我不悔!

倘若余生必须如狗一般摇尾乞怜得活着,那不若死了。倘若余生必须仰望着那个人而活着,那不若死了!

不悔!是真不悔吗?

林锦想起了那一年的秋日,那是一年四季中上京城中最舒坦的日子。天气不干不燥,秋风拂面不寒, 天空也总是瓦蓝瓦蓝的, 时而不时还会有北地的苍鹰的掠过, 一切都是舒朗的样子, 就连上京城的压抑逼仄都没那么令人厌烦了。

在这样的秋日,林锦是一刻也不愿在家中待的,要不呼朋引伴去郊外跑马,要不就包下茶馆的二楼,独自一人倚靠在扶手上,百无聊赖地看着繁华街景,看着天下众生如同蝼蚁一般忙忙碌碌,颇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

一直以来,林锦都知道自己与人不同,清晰知道自己要走的是怎样的一条路。世人视他为纨绔子、天骄儿,林锦只觉可笑,只觉世人皆又蠢又瞎。

那一日,是个舒坦的秋日,天空瓦蓝,一丝风也没有,明亮的秋日下,林锦逃了国子监的学,倚在栏杆上一边喝茶一边看着楼下熙熙攘攘的人群,然后便一眼看到了秦家小九如同小厮一般跟在一人的身后,又是掏钱又是拎东西。

“呦!那秦小九原来好这一口!”林锦顿时来了劲儿。

同为国子监的学生,又是武侯家的子弟,林锦和秦朔便少不得被人比较。当然大多数人是捧林锦贬秦朔的,谁让秦家儿子太多,远比不上林家就林锦一根独苗苗来的珍贵又前途无限呢。

对于那些一踩一捧,林锦只听过耳就算了,心中只觉得这些人蠢。虽然如此,可林锦还是免不得多关注秦朔几分,越关注便越觉得有趣。

这家伙是和尚转世吧!世上怎么会有这种迂腐善良的大蠢蛋啊?!这样的蠢蛋如果不是投胎到了侯府,又是侯爷的老来子宝贝疙瘩,恐怕早就被人吃得渣渣都不剩了吧。

林锦自此对秦朔来了兴趣,在国子监也总不自觉地去找寻秦朔的身影,尔后发现这家伙的生活真是无趣的很。功课平平、武艺平平,没有任何嗜好,也没有走得近的好友。这家伙是有病吧?

林锦越观察便越觉得秦朔有问题,恐怕是脑子里缺了点什么。林锦也派过手下小弟去刺探过秦朔,可是所有的邀请,无论是外出跑马射箭,还是酒楼看戏吃酒,秦朔那家伙通通借口回绝了,完全一副不想和人多接触的模样,平日也是一副木头脸。

而今日,林锦竟然见到了秦朔完全不同往日的那一面,殷勤小意的模样像是被野鬼附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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