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你妈的乐子!再不滚我马上叫警察来!”
揍完那个流氓罗伯特回到沙发旁,扶起宋南清,“南清你感觉还好吗?”
宋南清松了松衣领,“不太好,我觉得···有点呼吸不顺畅,头好晕,想吐。”
“妈的,真不该带你来这里。”罗伯特很是懊悔,觉得是自己执意要带宋南清过来才碰到这种事,说完扶着宋南清,拿起他的背包,往酒吧外走去。
“透透风你感觉好些吗?”罗伯特关切地问,蛋糕的剂量确实不大,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能等宋南清的身体自己代谢掉。
夜晚的寒风吹在宋南清的脸上,他接过自己的背包,稍微感到舒服一点,身后巨大的摩托轰鸣声就吵的他脑袋一阵发昏。
摩托车几乎是贴着他的身体过去的,宋南清突然感到一股巨大的拉力,车上的人是要抢他的包!
这包是郑先生给他的,包里还装着项圈和那双袜子,他本能的抓紧了书包带,车后座的小偷直接被他拽下车来,重重的摔在地下,而他自己也因为拉扯向前一扑趴在了地上。
小偷两人本就是见他是个中国人又背着奢侈品包才动了心思,现在他如此护着这个包,两人更加确定这包里的东西一定价值不菲,铁了心要抢过来。
在一旁的罗伯特也不是吃素的,很快就和二人扭打在一起,宋南清死死抓着包不撒手,那两人不想在这里和他们纠缠只想抢了包走人,宋南清这样无疑阻碍了他们。
趁罗伯特骑在他同伴的腰上,骑车的人从车座下抽出一根棒子,“嗖”的一棒就敲在了宋南清的后脑上。
宋南清瞬间就失去了意识,昏迷前他眼前有一个模糊的人影,那人高大健硕,穿着一件黑色套头衫,看不清脸。
他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梦里他依偎在郑宇的怀里,郑宇摸着他的头,对他说累了就好好睡一觉。
醒来时他先是一怔,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一场梦,身边还萦绕着郑宇的味道。
不对!他很快意识到,他在枕头上是真的闻到了郑宇的味道,那种淡淡的木质檀香味,他的鼻子不会错!
“郑先生!”宋南清突然大喊着从病床上坐了起来,把周围的护士吓的纱布都掉在了地上。
“先生你先冷静一下,你这样伤口会崩开的。”
“刚才有谁进来过这个病房!是不是有一个这么高的中国男人进来过?”边说边用手比划。
护士摇着头,一边回答宋南清,一边按下呼叫铃铃,“没有啊宋先生,今早换班后除了我来给你换药就没人进来过这里。”
他明明闻到郑先生的味道了,听到护士这么说宋南清着急起来,“你起开,我自己去找!”
扒开护士的手,鞋都没穿就往门口跑去,“郑先生!你在这里吗!你出来见见我啊!”
听到呼叫铃赶来的医护人员,马上拦住了宋南清,“宋先生,这里是医院,你不要喊,会影响到其他病人的。”
宋南清看来了更多的人连忙问道,“我朋友来过了对不对?一个华人,你们有人见到他吗?”
为首的医生答道,“送您来的朋友回家给你取生活用品了,但他是个美国人,除了他没有人来过啊。你可能是因为钝器击打头部出现幻觉了,这很正常,我会开一些镇静的药物,稍后组织会诊,你先回道床上休息一下。”
医生居然怀疑自己出现幻觉,宋南清简直要被气死,他分明就是闻到郑宇的味道了,“你胡说!就是他,你们为什么就是不相信我,医院没有监控吗?调出来看啊!”
医生见状也别无他法,几个人摁住挣扎的宋南清,冲护士喊道,“上镇定!给他打一针镇定!”
又是一阵昏迷。
宋南清睁开眼就正好看到有个身材挺拔的华人医生身着白色大褂朝他走来,看到他的脸,医生先是一愣,随机微笑着伸出手,与宋南清握手,“我叫贺焕,你稍等一下,我叫我的同事过来。”
他觉得眼前的人有些眼熟,但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了,没过一会儿,男人的同事过来了,外套的扣子还没完全系上,看得出是临时被叫来的。
后来过来的男人虽然来的匆忙,但很专业,以谈话的方式收集了宋南清的信息和经历背景,提到被打镇定前的事情,宋南清没有隐瞒他和郑宇的那段关系,整个谈话过程一点也没有压迫感,很舒适自然,临走前医生和他约好明天再来看他。
贺焕就坐在门外,直到他们的谈话结束才推门进来。
“我本来是医院给你安排的精神科医生。”
宋南清有些困惑,那他为什么要叫他的同事来呢,“那你怎么···不愿意给我···治疗吗?”
贺焕连连摆手,“不是,你别误会,是因为对于精神科医生来说最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咨询伦理规定······”
宋南清紧皱眉头,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那一棒子敲傻了,这个医生在说些什么自己怎么完全听不懂。
看到眼前人疑惑的样子,贺焕顿了顿,开口道,“或者我就直说了吧,你完全是我的类型,我想和你有进一步的了解。”
“啊?”宋南清瞪大双眼,感到不可思议。
“那天晚上,我在gay吧看到你了,只是后来还没来得及要电话你就和朋友出去了,医院说有新收治的病人似乎产生了应激创伤,需要我的帮助,我真没想到会是你。”
第28章 “布朗先生要和谁走着瞧啊”
今天是宋南清加入AGN事务所满一个月的日子,成绩的加持和校内老师的推荐,让他在毕业之前就收到了不少事务所的就业邀请,最后他选择了这家作为自己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不仅仅是因为这家事务所在业内的名声,也是因为他们是唯一一家给跨国公司做内审的,即使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也幻想着有一天能再见到郑宇。
上上周公司楼下新开了一家的葱包桧儿,烩儿是浙江方言,其实就是油条,用春饼包卷油条、葱、甜面酱别提有多好吃了,这是他上高中时最喜欢的小吃,公司楼下这家味道也意外的正宗,现在几乎每天下班他都要打包一份拿回家吃。
只是今天因为要去见贺焕他买了两份,上次和他提起来,贺焕说自己是北方人,又六岁就跟着父母移居这边,所以很多南方的小吃他都没尝过,宋南清当时就决定下次一定要买来给他尝尝。
宋南清把车停在路边,隔着马路就看到对面咖啡店里对他招手的贺焕。
刚到美国时他就报名了驾校,每个周末去上课,没多久便顺利拿到了驾照。
事务所离他住的地方其实距离不算远,但是没有直达的公共交通,要倒好几趟车才能到,这么折腾了几天,宋南清决心干脆买辆车算了。
美国的二手车比他想象的还要便宜,他花了一下午的时间研究比价,最后以不到新车一半的价格购入了这辆福克斯猎装版,罗伯特看到这几乎九成新的车都不敢置信,只能说他上次被敲晕过后老天都看他可怜,才让他踩了这狗屎运。
走进店里,就看到贺焕面前的桌子上已经摆了两个杯子,一个是贺焕自己点的咖啡,还有一杯冒着烟的淡绿色热水上飘着几片叶子,是宋南清爱喝的薄荷茶。
“记得你说不喜欢喝咖啡,就自作主张给你点了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