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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2 / 2)

这小子不声不响,倒是想的够远。

看向眼前的合葬墓,墓上只写了两人的名字,而且没有上颜色,这是很多夫妻也会在年轻的时候就准备的,只要名字不上色,也算不上触霉头。

“那,郑先生您愿意和我葬在一处吗?”宋南清歪着头问。

郑宇眼含笑意,点了点头,开始细细打量眼前的这块方形墓碑,深灰色的背景上,苍劲有力的凹陷刻着两人的中文名字,他皱起眉问道,“你找的这刻碑师傅不靠谱啊,咱俩的名字的高低都不在一条线上。”

宋南清骄傲的看着碑上二人的名字,带着邀功的语气的说,“是我让他这么刻的。”

“放盒子的这里也是”,宋南清指了指墓碑前为两人的骨灰盒准备的位置,“我让师傅把我的位置挖的比您深了20厘米。”

郑宇的眼睛有些酸涩,心中大抵已经知道了宋南清的意图,却还是开口问道,“什么意思?”

宋南清盯着眼前的两个深浅不一的凹陷,怔怔地说道,“我永远比您低一头,跟在您身后,现在是,以后也是,永远都是……”

郑宇一把拉过宋南清揽过宋南清拥入怀中,临山的墓地吹起风来刺骨的冷,此刻相拥而人的心中却暖意渐浓。

今天是宋南清的事务所正式成立的日子,当然他也顺理成章的加入了欧洲商会。

开业庆典在位于商会第四层的宴会厅举行,郑宇邀请了不少商界的朋友前来捧场。

他与郑宇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里,那时候郑宇作为商会代表为他颁发奖学金,而他却忍不住偷了东西,又被郑宇发现,现在想想这一切都好像是命中注定般的奇遇,发生前好无预料,但真到了那时一切又是如此的顺理成章。

几个大学时的同学聚在一楼入口旁聊天,宋南清隐约听见“孙年”的名字出现,想起了当年的事,便上前去问了问。

为首的女生看到宋南清,先是夸赞他今天的打扮,然后吸了口手里的烟,掐灭后说道,“当年发生那件事,大家都以为孙年监禁期满后就回国了,谁知道我上周路过大使馆看到他穿的破破烂烂的躺在路边乞讨。”

“他没回国?”宋南清闻言也有些意外。

女生摇了摇头,“我上去跟他说了几句话,他整个人披头散发,神智不清像疯了一样,说的话也乱七八糟,我听了半天只听他不停念叨‘补办护照’,估计是护照丢了,还知道来大使馆补办护照,但他这副话都说不清楚的样子,工作人员就算想帮他,也没办法交流啊。”

周围的人摇头叹气,唏嘘不已,有个男生忍不住问道,“那你最后怎么办了?”

“我也没什么办法,他当年做的事确实过分,但我是个心软的,看见老同学这样实在难受,给他丢了五十欧就走了,南清你别生气啊。”毕竟孙年当时的行为受害者是宋南清,女生说这话的时候还是有些抱歉的看了看宋南清。

宋南清摇了摇头,“这没什么可生气的,他确实挺可怜的,至于当年的事……我早就不怪他了”,只是怎么好端端的就疯了,他真是怎么也想不明白。

赵锐克下来等候郑宇邀请的宾客,听到几人在聊这些,神色闪过一丝不自然,连忙打断说道,“人差不多到齐了,大家可以上楼入座了。”

一行人这才转头向室内走去。

今天宋南清身着深蓝色正装,一双长腿衬的修长笔直,整个人看上去英俊又挺拔,就连平时略显稚气的刘海也梳了上去,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来,从美国特地赶来的罗伯特都开玩笑说,要被他“帅弯了”。

王阳朔和陆小冉抱着儿子豆豆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看着宋南清站在台上,就事务所的成立致词,末尾还不忘感谢前来参加的各界人士。

一席话结束,他站在聚光灯下,四周掌声环绕,人声鼎沸,待从台上下来,大家都围上去敬酒祝贺,郑宇坐在台下,远远的看着那个在人群中耀眼的他,一瞬间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自己把奖杯交到他手里的那个晚上,那时的他只是看了自己一眼就闪躲开来,自己却在颁奖结束后忍不住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不知不觉竟已过去这么久了。

注意到视线的宋南清冲着郑宇的方向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郑宇知道,属于宋南清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未来究竟会如何谁也无法预料,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发生什么,唯一不变的是那双望向自己的清澈双眼,无论何时,总是饱含热切和真诚,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全部的爱意。

他起身走向宋南清,路过侍应生时从他手上的托盘拿过一杯香槟。

“南清你今天的领结选的真好看,特别衬你”,陆小冉举着一杯酒走上前来,王阳朔在一旁抱着儿子,小家伙睁着滴溜溜的眼睛也望向宋南清。

“是吗?谢谢”,宋南清笑着捏了捏小家伙的脸蛋,继而有点害羞的看了眼郑宇。

“确实好看”,郑宇上前一步,站在宋南清左侧,下一秒悄无声息的在背后搂过他的腰。

其他人只能看到他戴着领结时优雅的模样,只有郑宇知道,在领结掩盖下戴着项圈的宋南清,才最是迷人。

-正文完-

第44章  番外一:“特殊情况”

“这次真是辛苦你们,这两周都没休息好吧?我安排,今晚和同事们好好在阿姆放松一下。”

“说这话就太客气了,您选择我们事务所是对我们的信任,帮您解决问题是我们份内的事,事务所明天还有安排,我们就不留了”,宋南清握住总经理的伸出的手,婉拒了他的好意。

事实上这次荷兰公司委托的内审结束后,宋南清是打算休息一周左右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愿意把私人的休息时间,用来接受客户的招待。

已经两周没见到郑宇了,要不是提前订好了晚上回程的票,他恨不得现在就冲向机场,搭乘最近的航班立马飞回巴黎。

“听说火车站出口那边有家叫‘MANNEKENPIS’的薯条很好吃,离登机口开放还有两个多小时呢,我们去尝尝吧”,去往机场的车快开到火车总站的时候,同行的员工建议道。

“薯条哪里都有卖,还是早点去机场比较保险”,宋南清直接拒绝了员工的提议,松了松领带,微微露出衬衣领口下的黑色皮质项圈,

他喜欢戴项圈,尤其是不在郑宇身边时,这不仅能够很好的提醒他的身份,而且还让他有一种安全的归属感。

刚才员工说的薯条他也听说过,其中松露酱口味的最为著名,来阿姆斯特丹的游客几乎都会来尝尝,他并非不想去吃,而是他现在满脑子都是早点见到郑宇,任何一丝有可能会导致行程延误的行为他都不想尝试。

“郑先生”,包里的手机响起,看清了来电人后宋南清立马按下了接听键,顾及车上还有同事,他才刻意压低了声音,不让语气里的雀跃显露出来。

“在哪儿呢?”虽然早上才通过电话,可郑宇的声音一从电话里传来,还是让宋南清觉得想念又加剧了几分。

“去史基浦机场的路上,和同事一起。”

“我现在在布鲁塞尔,马上登机,一个小时以后到史基浦机场,你直接去到达大厅接我。”

“您要来阿姆斯特丹吗?那……我现在订酒店吧。”现在已经是接近傍晚了,郑宇过来肯定是要过夜的。

“我让赵锐克定好了,等会儿我们碰面了再一起过去。”

挂了电话的宋南清将脸偏向窗外,嘴角是抑制不住的笑容,他才不在乎在巴黎还是阿姆,本来还要好几个小时才能见到郑先生,现在只要一个小时了,想到这,连心跳都开始加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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