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很快,这里就出了异样。一滴粘稠的Ye体掉落在杜恒熙脸上,他抬手一抹,放到眼前看,红通通一片,竟是血。
他仰头看去,房子正在淌血,一滴滴从屋顶天花板掉下来。脚上也有了异样触感,低下头,血从地面的木地板渗出来,抬头四望,满面的白墙遍布了一颗颗血珠子,触目惊心,像一道血红瀑布!
他惊恐地后退一步,却踩到了一滩黏腻的东西,转过头,发现金似鸿竟已经化作了一滩破碎的血ro!有意识般,向他靠近了一点。
杜恒熙下意识后退,耳边说话的声音还在继续,叫他的名字,却开始阴冷地质问他为什么要杀了自己。
血ro贴上了他的脚面,杜恒熙才想到要逃,他扭过身,可是这里四处封闭,那扇门和窗都消失于无形,他竟然逃无可逃。
粘稠的温re的如人体触感的血ro,纠缠上他,从脚踝往上缠绕,缠得骨头嘎啦嘎啦作响,从腰裹到胸腔,最后彻底淹没了他,遮住了眼耳ko鼻。房屋也终于土崩瓦解,在一片窒闷cao湿昏暗中,他无法呼吸,胸腔肿胀到像要裂开,濒于窒息。
往往到了这一步,杜恒熙就惊醒了。
从cuang上坐起来,睡衣汗湿了一层,不自j地发抖喘息。
透过汗湿的眼睫向前看,面前墙壁上,是飞舞纱帘间月亮幽暗的阴影。
短短一个月,白日里东奔西跑,大会小会,各种聚会交际,要振作精神应付各界的名流绅仕,还要小心平衡新政权未定时的权力纷争。
晚上还不得安睡,睡着了就被噩梦吓醒,失眠到了极端的地步,如此一来,杜恒熙几乎小半个月没有睡过觉了,眼下透出青灰,唇和面色都苍白,简直像患了什么不可治愈的疾病。
马回德也很担心他的身体q况,硬是放了他三天的假,让他回去好好休息。
走在人流鼎沸的大马路上,胳膊上搭着西装外T,杜恒熙空闲下来了不知去哪里,又并不想回去休息,心中烦闷,车开出去一段后,他干脆下了车,让司机自己回去,他打算独自走走。
他家中现在有一个安秀心,近来因他的状态十分担忧,变着法地给他做补品,昨日生生把杜恒熙喝出了鼻血。
鼻血横流,糊了下半张脸,淌到了胸ko上,玷染了衬衣,他呆呆坐着,自己倒没觉得怎么样,却把人吓坏了,忙燥燥乱了小半夜。
杜恒熙脑子想着这些事q,然后觉得如此不行,安秀心在他家里名不正言不顺,传出去名声不好听,他们两个人必定得有一个搬出去。
他现在住的是从前杜兴廷购置的老宅,宅子大,闹中取静,仆人也多一些。考虑到生活的便利性,杜恒熙觉得自己另寻一个小房子会好一些。
如此便叫住报童买了份报纸,开始看豆腐块上的房屋广告,他选中了一处小公馆,叫了胶皮车拉过去。
到了门ko下车,这里清幽,一条长长的小巷子通到街ko,墙后头挤挤挨挨露出槐树的枝叶。按响铁门的电铃,看屋的人出来,是个小老头,一张枯蜡似的面孔,头须都乱蓬蓬的。
他走进去,门匾被摘下了,放在一边。刚一踏入,就闻到一股清幽的花香,沁人心脾,他不j低声感慨,“好香啊。”
老头伛偻着背,“上一任主子在院子里移栽了好多花,到了春天就香了呵,您可以去看看,现在是最漂亮的时候。”
刚走到院子里,就见白花满树,艳丽芳香,小小的一间院子,竟种满了芭兰树,小小的花儿,像枝头上擎了无数玉雕的杯盏,玉质的花瓣,优雅恬淡。
杜恒熙在院子前头站住了,深呼吸一下,他闭上眼,柔软地微笑起来。空气里有花香和润泽湿漉的春泥的气味,回京后头一次有了心胸舒畅的感觉。
从前最喜欢这花,一到季节就有人走街串巷的叫卖,外头街上到处都是这种香味,奶娘身上没什么装饰,只在前襟别一朵。依稀间,他也把人当姑娘打扮过,给人手腕上戴过一串花,花漂亮,手也漂亮。
因了这一处院子,买卖很快敲定下来。签字之前,老人又问他喜不喜欢院子里的花,如果还喜欢最好不要砍掉,继续种下去,因为前主人费了不少心思才Yang活的。
老头儿絮叨着继续,“从一米多高的芭兰花苗开始Yang,虽然精心浇灌,状态一直不好,只结过两个花苞,那是南方的花儿,怎么能移到北方Yang?我看他没事的时候就蹲那儿研究,一看叶子枯了,就着急,有阵子雨水多,他怕花淹死了,嘴上还长了两个大燎泡,吃饭都龇牙咧嘴。好不容易熬出了太阳,又怕太晒,把花晒焉了。雨也不好晴也不好,可是受了老罪了。”
杜恒熙听得笑起来,觉得这位前主人倒像个“花痴”的顽童,否则这种院子都是交给花匠打理的,哪用得着亲自上阵。
他随ko问道,“这么不容易种出来的花,怎么又不要了?”
“没办法,世事不由人啊,他原先是新政府里的大官,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不刚好没多久,就被打下去了。房子也被收走咯。”
“哎,人总还好吧?”
“不知道啊,音讯全无。”
“他姓什么?也许我可以帮忙打探一下。”
“也对,您有本事,如果碰上还请出手帮一把。他姓金,不是本地人,对下人可和善了,一点架子都没。”
杜恒熙一怔,突然敛了笑意,之后无论那老头儿再说什么,杜恒熙都一言不发,只快速地完成了交接。
走出宅子,老人将钥匙交给他,约定晚些时候再来拿房契。
老人走后,杜恒熙在洋楼内逛了一圈,然后上楼进了主屋,推门进去,嘎吱一声响,轴承老化,屋子里久不通气,有股阴阴的霉味。摆设简单,角落的窗前摆了书桌,靠墙是柜子和cuang,好像被人劫掠过一通,东西被翻得乱七八糟,值钱点的都不剩下了。
杜恒熙把地上乱翻出来的衣服领带捡起来,统一收到柜子里。
衣柜打开,里头一列薄呢子西装、军装外T,几T衬衣裤子,叠放得倒是整整齐齐。主人好像很爱惜,浆洗得笔挺,也熨烫过。旁边一个小cou屉,里头放着徽章奖章,袖k纽k,个个晶亮亮的,擦拭得一尘不染。旁边还有一个齐人高的试衣镜。
杜恒熙看着,记忆里那个小人又鲜活起来。
金似鸿理所当然会爱惜这些东西,因为得来不易,他从前没有,现在好不容易有了,一切都是他争抢来的,当然要爱惜。
他喜欢把自己打扮得鲜亮,像个翘尾巴的雄孔雀,因为小时候脏乱惯了,被人低瞧,有能力了,就更加注重起自己的外表来,唯有此才能把现在和旧时的自己区分开,不让任何人察觉到当时的低贱。
杜恒熙在这小小的房间里转了一圈。
书桌上有笔墨纸砚,也有钢笔墨水,纸笺上,字体不算好也不算丑,有种拘谨的工整。
金似鸿学字学的晚,杜恒熙一笔笔教他,刚写的时候张牙舞爪,笔画东倒西歪,像横行的螃蟹,金似鸿还不以为丑,认了字就沾沾自得。后来他那一笔字,写到外头去,被人笑了,他才气哼哼地回来,苦练了一个月,练出人样了,就不练了。他觉得写字不是什么紧要的功课,只要能看就行。所以始终稚嫩,一松懈,就露出原型。
书桌上还有一个伏倒的相框,立起来,是当初金似鸿新店开业的时候,他们一道儿照的一张相片。唯一的一张合影,自己穿着马褂,他穿着新式西装,打着领带,抹了头油,趾高气昂,漂亮又神气。
杜恒熙看着看着就笑了,伸出手指去摸了摸他的眼睛。
把照片放到一边,桌上还摆着一个收音机,一扭,打开来,里面的电台在放周璇的q歌,杜恒熙听了会儿觉得吵闹又关上了。
扭过头,坐在椅子里,窗一推,就能看见外头的院子,一片白色的花海。
很美,很好。杜恒熙独自静坐了会儿,耳边只有风吹过枝叶的簌簌轻响,其他什么声音都没有,安静,宁和,心也静下来,脑袋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