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想起那些big腹便便的秃顶中年男xin,金岚指天立誓,要竭尽全力维护这段皮ro关系。

发了条info过去,对方迟迟未回,金岚想big概是有事。他上午第一场戏在十点,还有一会儿时间,挡不住经纪人爱之深责之切的目光,拿过剧本琢磨起了人物心理。

直到收工,手机那端才有了回应,很简短的一句:“今晚在临川。”前因后果都做留白处理,仿佛多打一个字能死。

临川是本省省会,距离金岚所在的影视j地约一个半小时ce程。他思索片刻,发消息问对方在哪个酒店。

对方发来了地址,这就是默许他过来了,金岚立刻喊来江鸣珂,让他帮自己叫辆ce。

江鸣珂惊恐地看着他:“你明天早上七点不还有场戏吗?”

“担心什么,”金岚语气轻松地说,“我又不会在那过夜。”

这是实话,季行砚讲究实用主义,找人上cuang纯为解决生理需求,j本是来了就Gan,Gan完就走,不聊天不叙旧不温存。鉴于季总这几天奔波于各地谈生意,应该没那么多j力折腾他。乐观一点估计,他今天半夜就能回来。

乘ce过去的路上,金岚顺带背下了明天的台词。他虽然对提升演技不上心,但也不想拖累叶璋。一夜之间成为影帝是不可能的,但把戏串上不念数字还是做得到的。

等到了酒店,他对着电梯里的镜子整理了一下着装。近期收入虽然big幅提高,但他还如同往r一样抠门,这已经是他最好的衣服,估计也入不了季行砚的眼。用对方的原话来说,以他的审美,纯粹是脸救衣服,而非人靠衣装。

按了门铃,不多时门就开了。金岚用眼一扫,看到季行砚已经换上了睡袍,敞开的领ko露出big片jro,下意识地做了个tun咽动作。

季行砚打量了他一番,淡淡地说了句:“来了。”

金岚走进门,寻思着要不要立刻去洗澡,毕竟人家老板都准备好了。一个念头没转完,他看到了打开的电视屏幕,不由得一震。

上面在播《海棠未眠》。

季行砚不是耽于q爱的人,财经新闻才符合他的气质,《海棠未眠》属实格格不入。

金岚看着季行砚重回沙发上坐下,好奇地问:“季先生怎么会看这种片子?”

季行砚回答:“想知道你的演技是不是真有传说中那么烂。”

金岚笑了笑:“那结果呢?”

“确实有,”季行砚说,“但我不关心。”

“他们说我以一己之力拉低了整个剧组的层次。”

“艺术追求是匠人关心的事,我是个商人,只关心投入产出比,”季行砚说,“我觉得这笔投资相当物有所值。”

“‘投资’是说剧还是说我?”

“都有。”

金岚觉得有些费解,但季行砚没有再给他思考的时间。似乎是觉得寒暄的时间已经超额了,他连房间都懒得进,直接把人按在了沙发上。衬衣纽k被暴力崩开的时候金岚有点心疼,那可是他一个月的伙食费呢。

电视里的军阀公子在赏花ying诗,电视外的金岚则气喘吁吁,死死攥住沙发靠垫,企图用手上的疼ton缓解感官冲击。他在心里咒骂季行砚的体力,整天打飞的满世界开会的人不该这么有j神才对。似乎是不满他拽着靠垫的动作,季行砚cou出睡袍的腰带把他的手捆了起来。他盯着天花板上的吊灯,水晶碎钻折s的光点在视野里融合成一片光晕。恍惚间有手指拂过他的脸颊,带起一阵凉意,他才发现自己流泪了。季行砚俯身在他耳边说了一句:“你哭起来更好看。”

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季行砚觉得他好看,并且不吝夸赞。由于自身条件优越,季行砚的审美标准非常高,对cuang伴也非常挑剔。如果不是第一次见到金岚时惊为天人,他耍再多心眼,季行砚也不会递出那张名片。

折腾到半夜,电视里改放了深夜新闻,沙发上的两人才停下来。季行砚解开打了死结的衣带,重新束好睡袍,在沙发的另一侧坐下。金岚的一条腿还搭在沙发靠背上,不过隐隐有些cou筋,他就暂时把它搁在那里。

缓了一会儿,他慢慢站起身来,顿时感觉一阵酸软。他站在沙发旁纠结了一会儿,季行砚问他在Gan什么。

“没衣服穿回去。”他指了指那件报废的开衫。

季行砚顺手把自己的衬衣递给他。他们俩尺码不同,金岚穿着有点空空dangdang的。但他觉得自己今天赚到了,这两件衣服的价格何止差了一个零。

“我得回去了,”他对季行砚说,“明早还要拍戏。”

季行砚点了点头,也没有挽留他的意思,站起身准备回卧室休息。金岚想了想,觉得今天的任务还没完成,就主动叫住了他,问他明天是否还在临川。

季行砚倒也suang快地告诉他:“明天要去国外。”不过顿了一会儿,又说:“回首都之后再见吧,你知道山水文苑那T房子的密码。”

金岚满意地点头说好,他的目的达到了。

第3章 真他妈般配a

微风习习,天气晴好。金岚握着质感廉价的玉箫,装模作样地放在嘴边,吹出一支呕哑嘲哳的曲子。

这场戏是原著小说中的“名场面”,师兄弟二人一个吹箫一个舞剑,加上身后十里桃花漫山宫阙,是书粉心中的白月光。

然而搬到实际生活中,十里桃花是五毛特效,漫山宫阙是画面抠图,只剩下两个主人公是活物不能替代,只好亲身上阵。但吹箫的没有桓伊之技,舞剑的也是临阵磨Qiang,跟书里“珠联璧合”的氛围相差甚远。

金岚知道小说名为“鸣箫”,就是因为主人公善于管弦,主人公本人的名字也叫“鹿鸣箫”。但他天生乐感缺失,连唱国歌都会跑调,所以只在网上看了个短视频,学会了拿箫的j本姿势,整体宗旨其实是闭眼乱me。

叶璋就不同了,作为全组唯一敬业的演员,他专门为这五分钟的片段苦练了半个月剑舞。不说行云流水,剪辑润s一下也有书里的三分意境。本来导演已经转告他,只需要他摆几个动作,剩下的直接上替身,但叶璋坚持自己上。导演鼓着眼睛瞪了他半天,最终拍了拍他的肩,叹了ko气,说早知道不花雇替身的钱了。

金岚胡乱按着箫上的孔,眼神跟着草地上舞剑的人。叶璋不算顶级帅哥,只称得上五官端正。但在他big汗淋漓舞剑的一刹那,金岚忽然感So到了他的魅力——认真、较劲,永不言弃的魅力。

中场休息的时候,叶璋应邀到金岚的保姆ce上休息,因为他ce里的条件是剧组最好的。自从上次失言风波以来,两个人熟络了很多,叶璋对他也没那么有敌意了。

“导演刚才都被你镇住了,”金岚递水给他,“好演员总会被人看到的。”

对于这番陈词滥调的鼓励,叶璋只是耸了耸肩:“那可不一定。能不能火,最后还是得看天时地利人和。我这八年一直努力,不也没人看见吗?十年、二十年,也未必有人看见。努力了一辈子连名字都没人知道的前辈,也big有人在。”

金岚没想到他这么看得开:“那为什么?”

“为了一个可能xin,”叶璋说,“如果真有一天红了,别人去考古,会看到我没有一部戏是敷衍了事的。我可以问心无愧地说,我也许演过烂剧,但从来不是烂演员。”

这听起来实在太艰难了,于是金岚很直白地问:“你想过走捷径吗?”

叶璋知道“捷径”的han义——这圈子里人人引以为耻,却人人习以为常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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