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宴会的主人公——方锦时,从旋转楼梯上走了下来。
好似金碧辉煌的宴会厅里,所有的灯光都汇聚在了他的身上,方锦时轻易地夺走了众人的目光。
他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白西装,分明瘦削,却有着一股介于少年与成熟男性之间的魅力。再配上那微微扬头,略显骄矜的表情,像极了童话故事里骄傲不可一世的王子殿下。
那些原本想看他笑话的人,哪里还说得出话,就连呼吸声重了,都生怕惊扰到他。
混在宾客群中,林诺看着眼前的一幕,只觉得心里酸酸的,胀胀的,好似嫉妒,又像歆羡。
男人心里的白月光,果然是那天上的皎月,就连他……都有些挪不开眼。
似是对林诺的视线有所察觉,方锦时忽然向他望来。
两人眼神交汇,林诺好像被张牙舞爪的毒蝎蛰了,又好像有人在他的心里擂起一面大鼓,一时间头晕目眩,心跳加速,竟说不出来的心虚气弱。
待他讪讪收回视线,心跳渐趋稳定,又想不明白自己心虚什么——
一来,方锦时已经和李晋分手,不该再和他们纠缠不清;二来,他上门即是客,方家但凡要脸,必然不会冷对他;最重要的是,李晋爱他。
他得到了李晋的爱,他有什么好心虚的?
林诺反复说服自己,终于鼓足勇气,决心坦然面对方锦时的目光时,却不料方锦时已经移开了视线。
没由来的松了一口气,又觉得心里失落。
原来,那位骄矜的小少爷是真不把他放在眼里。
林诺只当方锦时目中无人,却不知道方锦时的心里并不平静。
方锦时面上不显,甚至连走路的步调也一丝不乱。做哥哥的方锦宸却若有所觉,循着弟弟刚刚投注目光的方向看去,倏然脸色一变。
倒不是因为林诺。
方锦宸是看过林诺的照片的,甚至他的全部信息,早早已经摆在了他的办公桌前。但是乍一见面,他却没认出他。因为他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李晋的身上。
方锦宸深知,在弟弟深陷的这段狗血恋情里,李晋才是罪魁祸首,真正的主导者。
是他,打着“痴心”、“真爱”的旗号,把替身、劈腿玩成了情难自抑、情非得已。
这样一个人,即使隔得远远的,他都觉得恶臭难闻。
没想到这该死的狗男人竟然还敢往他们方家地盘上凑!
特别是他们家并没有给他递邀请函。
方锦宸眼色一冷,招来管家问道:“李晋怎么会在这里?”
管家看出他的不快,面色为难道:“是表小姐带他进来的。”
听到“表小姐”这个称呼,方锦宸脸色更黑了:“她的手倒是伸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