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白钢剑。
好极了,一把白钢剑做不到的事情,可以用两把。
我将剑顺着刚刚那把劈开的裂隙插。入,这回如我所料,阵法碎裂,闪着红光的阵法的碎片扬到夜空中,意外的挺好看。
“像烟花一样。”我喃喃出声,全然不顾刚刚大笑的大叔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那个……魔王军干部的……巴,巴豆先生?您的阵法已经碎掉了,可以出下一招了吗?”
毕竟我还急着回去睡觉啊。
“巴,巴里。我叫巴里!”魔王军大叔过了片刻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哦。那么巴巴里干部,您还有下招吗?没有的话您可以回去了。”真是,名字什么的,差一个字两个字又不会怎样。比如我,现在的名字是安迪·哈里斯,虽然我的真名不叫这个,但我还是努力适应我的新名字。
每天起床都要默念十遍,以防万一被叫到反应不过来。
这么一看,我还是很勤奋的。
“安迪……”
“安迪!”
啊,好像是在叫我!
我忙回头看去,是勇者的同伴,剑士。
我竟然没有反应过来是在叫我。这真是太不应该了,果然名字的锻炼还不够吗?
那就每天早上起来默念二十遍好了。我真的是很拼呢。
至于这个勇者的同伴,剑士——就是字面意思。是勇者为了拯救世界进行冒险的旅途中的同伴,是个剑士。
是个红色短发的男性,省略一些细节,总之是个硬邦邦的家伙。
顺便一提,勇者的另一个同伴,负责队伍恢复职责的女牧师,也是这个队伍里唯一的软绵绵担当。蓬松柔软的浅栗色的长发在身后松松挽成一束,随着姑娘的动作左右摇摆。甜甜的笑容给人温暖的感觉却不十分耀眼,真的是再绵软不过了。
我承认这个姑娘的存在是我现在还耐得住性子玩这个勇者扮演游戏的原因之一。
说回那个硬邦邦的剑士,他现在叫住我的理由其实很好猜测,无非是因为我刚刚叫那个干部大叔“没事就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