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他妈从生物学角度来说是有问题的,但凡有个高中学历学过遗传变异的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但耐不住它爽啊,什么虐杀反派,坐拥后宫,一统天下。虽然它不走脑子,但论斤数的肉文还是很吸引人的。
男人嘛,看看小说逃避一下纷杂的现实世界还是允许的。
顾南一本来就是个写手,一直不温不火,主要是他那点可怕的自尊不允许他写这种无脑爽文,于是他的小说总是冗长无趣,能透过他的文字看见他的灵魂的人少之又少。
而《混元仙》就是稳稳排行在他的签约网站第一的书籍,终于有一天,顾南一伸出了罪恶的双手,看了一下这篇通篇爽爽爽的文章。
于是,他感叹道,的确很爽啊,怪不得那么多人看。
他还没来得及反思自己,一觉醒来,就成了现在这么个情况。
顾南一很冷静地接受了自己穿越这件事实,毕竟他也看过不少穿书的小说,一般这种穿书的小说,穿越的人都会莫名其妙地成为主角,书籍原本主角的光环全部加成到自己身上。
也就是说,嘿嘿,他将虐杀反派,坐拥后宫,一统天下了。
想想还有些小激动。
什么抱紧主角大腿,什么抱紧反派大腿,通通都是扯淡,看了那么多穿书的小说,你看看哪个需要抱紧主角的,但凡有穿书这个设定,他就是主角。
于是,顾南一安然地躺了下去,开始仔仔细细地回忆书中的情节,却突然听到上座一道清冷的声音。
“那便杀它,取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