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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尾声下(2 / 2)

“好。”

二人正说着,外头吹锣打鼓的乐声已经来了。

“新郎新娘到——”

宗锦连忙跑出去看,竟没看到花轿——迎亲队里没有花轿,倒是两匹骏马系着红花,江意一人牵俩缰绳,新娘戴着红盖头,也在马背上。

他看得起劲儿,赫连恒不知何时跑到了他身边,突然凑在他耳边低声道:“……若是你我婚礼,怕是也只能省了花轿。”

“……那不成,”宗锦道,“我娶妻,可是要八抬大轿的。”

众人簇拥中,江意下马伸手扶住漆如烟;新娘子一个不稳,险些要摔,却摔进了江意怀中。于是他干脆抱着漆如烟跨过了门槛,脸涨红一片,一直将人抱到了正厅中。江意实在是紧张,都没察觉到赫连恒与宗锦来了;正厅中高堂之位空着,主婚人宁差站在一旁,一脸坏笑地看着江意喊道:“拜堂啦!”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新人对拜着,宗锦有瞬觉得心中鼓噪难安,好像是还有许多未完之事没有做。他不动声色看向身旁男人的侧脸,男人竟难得地没有察觉;他细细打量了好一阵,最终垂下眼笑了笑。

婚宴从晌午吃到晚上,一群带兵打仗的男人,喝起酒来简直要命。

江意被灌得稀里糊涂,说话都不利索了,才被他们放过——真灌倒了可怎么好,今晚可是要洞房的!

酒足饭饱后,宗锦和赫连恒没再去凑闹洞房的热闹,坐上了回程的马车。

宗锦稍微喝了点,最多是个微醺,远远不到醉的程度。他一路撩着车帘,看外面夜色下的街景,好似心事满怀,却难掩欢欣。赫连恒就看着他,即便一言不发,只是看着他,就已经觉得满足。

看着马车进了宫门,到了司宵阁附近;宗锦终于放下车帘,就打算下去。

谁知马车根本没有要停的意思,他才站起来,又被颠得坐下:“……怎么不停?这都到了……”

“去个地方。”

“哈……?”

宗锦歪着脑袋看他,满脸疑惑,很是可爱。

男人忍不住搂过他的脖子,在他额头上吻了吻。

“……干什么干什么,害不害臊了?”

“一时情难自已,夫君莫怪。”男人笑着道。

言谈间马车降下速度来,不过片刻便停下。随侍替他们拉开了车帘,赫连恒先下车,还不忘去扶有些醉意朦胧的宗锦。

“这是哪儿……”宗锦一边问,一边四处看,“好眼熟……好像来过……”

“你当然来过。”

赫连恒牵着他便不再放开,领着他往灯火点点的花园中走,直至走到某棵树下,才终于松开宗锦。

突然间松了手,宗锦反倒是更不解了:“哈?怎么又不牵了?”

男人往后退了两步,突然拱手作揖,十分认真地对他施礼道:

“在下赫连,还未请教。”

记忆瞬间如潮水般铺天盖地而来——十几年前,他和赫连恒第一次见面,便是在这天都宫的花园里。赫连恒与他所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句。

只是他那时候正在气头上,怕他生出事端,那时陪同他的侍从没让他说出话来,便将他拉走了。

故地重游,往日再现。

宗锦瞪大了眼,然后有些傻地笑起来:“……在下尉迟岚。”他一边说,一边歪歪扭扭地作揖,嘴里的话开始没边没际:“年二十八,尚未婚配,见你眉清目秀,还算顺眼,不如嫁给我当妻房?”

“荣幸之至。”

男人勾着唇角,再度牵起他,引他往旁看——

高耸入云的摘星塔,就在他们身旁。

尉迟岚一生就想知道一件事,摘星塔有多高,是不是真的手可摘星辰。为此,他征战不休,率军直攻天都城,无所谓他人口中的“恶鬼”之名,更不在乎什么谋反叛乱之罪。

他只是想上去,无论多少人与他说,此乃皇室祭祀之地,外臣不可入……他还是想上去。

哪怕他后来猜也猜得到,所谓摘星只是个修辞,他仍是想上去。

而他穷极一生没能做到的事,如今他的另一生,终是能做到了。

是赫连恒一路领他至此,陪他至此。

男人似引路人,带他推开了摘星塔的门,一股陈旧的味道扑面而来,好似将宗锦带回了十几年前。

他们踏上螺旋朝上的阶梯,一步一步,很慢却很稳。

这阶梯仿佛无穷无尽,宗锦所踏过的每一步,都好像是他人生的缩影。

从少年气盛,到万人之上;从光环满身,到众叛亲离;从孤身一人,到与他人生死与共。

摘星塔中只有二人步调一致的脚步声,他不知向上走了多久,但却不知疲倦,直至看到穹顶的光,直至踏过门槛,走进那夜色中。

“这就是摘星塔……”望着眼前的景色,宗锦喃喃感叹道。

整个天都城都在他的脚下,抬眼能看到一轮圆月,好似真的比在地上看更大更近了。远处有几颗星子,闪烁着微光,映在宗锦的眼里。他忍不住伸出手,向着那些星,仿佛真的触手可及。

“你可如愿?”男人在他身旁问。

宗锦听着心间鼓噪,笑道:“也摘不到星星嘛。”

“失望了?”

“倒也不是。”

他忽地转过身,扬起脸,在男人唇上一碰。

“是……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终于写完了T_T,我太苦了,真的太苦了。

原本打算35w写完的文,硬生生写到了86w,(还有番外)我真的太苦了。本来感觉自己会有很多话想说,但仔细想想又没什么好说的。这是一篇很多瑕疵的文,很多经不起考究的设定,还有些小BUG。但怎么说呢,还是觉得自己尽力了,尽力写完了,也尽力将故事讲得很圆满了。这篇文对我而言算是……有头有尾吧。17年我在寒武纪年发表了《将军急急如律令》,被编辑看中,邀请我签约入站,一晃已经过去四年。白给的世界观其实和将军是一体的,发生在将军故事的数百年前,甚至有些人物是将军中人物的先祖。为什么会说有头有尾呢,因为毛肚好吃的写作生涯就在此画上句点啦。这几年很多朋友陪我一路走过来,支持我,鼓励我,甚至养活我,真的无上感激;没有你们,我一定没有办法写出这么多字。迄今为止我总创作字数逾700万,不管我成绩如何,至少这个字数已经是我努力创作过的证据了。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喜欢,今后会不会再写文不一定,但至此,毛肚是要真的跟大家告别啦。

祝愿大家今后事事顺利,看文总能遇上自己喜欢的,永远不踩雷!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诸位看官,有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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