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2)

清理完厨房,周寻进浴室洗澡。

他的旧衣服都是初中的,尺寸有些小了。因此无论平日周末,他穿的都是校服。

脱下上衣,周寻看向镜子。

由于今天打过架,后背还留有青痕。但相比起上辈子已经不算严重,至少不用花钱买药。

只不过……

周寻摸了摸自己分明的肋骨。

现在的身体实在太瘦了。哪怕为了日后能更好地学习工作,也得锻炼身体才行。

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周寻又摇摇头。

当务之急,还是先赶上高中进度吧。

洗过澡后,他翻出旧台灯继续读书。

因为没有自己的房间,所以是在客厅打地铺。身上裹着棉被,直到深夜。

翌日天未亮,他又起床收拾出门买菜。

做完一家早餐出了门,很早到学校继续自习。

上早课的时候,周寻从学姐那里拿到了旧书。对方还给他买了早餐。

周寻表示感谢,准备留作晚饭。

这之后,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周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即使买菜做饭的时候也不耽搁,脑子里背单词或者想题。

不久后,他慢慢跟上进度。至少课堂作业不用再像第一天那样耗时间。

而为了留出更多时间刷题,周寻会在课间赶完当天作业。课上也会边听讲边写题,等老师讲到新的知识点或是没见过的题型,才会停下。

也因此,周寻没有更多精力去关注外界的事,几乎所有时间都待在教室。

此外还有一个小变化。

不知为何,经常会有不认识的女生来找他。有时候是送吃的、有时候是要联系方式。

这一待遇对周寻而言很陌生。上辈子偶尔有人来找他,也只是想通过他联系秦宇升而已。

所以,当第一次看见有女生上门时,有些没反应过来。

周寻看着对方递来的牛奶,没有接:“你要我交给谁?”

“啊?”女生一愣,连忙解释,“不是、这是给你的!”

“给我?”周寻确定自己没见过这个女生,“为什么……”

女生脸更红了,小声问:“可以给我你的联系方式吗。”

周寻:“我没有手机……”

闻言,女生面露失望。

都已经是高中生了,怎么会没有手机?

在她看来,这只是对方委婉拒绝自己的方式。

她有些伤心,但还是将牛奶递了过去:“这个送你!”

强硬塞给周寻后,便头也不回地跑了。周寻甚至来不及去拦。

“啧啧啧,真受欢迎。”

说话的人是齐浩。

自从上次事件以后,对方虽然不会再明面上欺负他,却经常冷嘲热讽。

对于这些话,周寻从来都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他正要进门,却见迎面走来一行人。

现在是课间,走廊人来人往并不奇怪。但这行人十分引人瞩目,原本站在走廊的学生都不由靠边站,目送他们远去。

都说学校是社会的缩影,学生内部也分成三五九等。但又要单纯许多。

至少相比起社会而言,要在学生之中站上金字塔顶端,十分简单。

要么是成绩足够好;要么是家里足够有钱。或者最直白的,长相足够好看。

秦宇升转学过来不过两周,校内几乎所有人都知道了他。

那个最张扬最叛逆最酷的学生,就是秦宇升。

再加之秦宇升家里很有钱,随便一双鞋都要上千块。几乎不费什么工夫,就成了金字塔最顶端的人物。

哪怕性情乖僻,哪怕自我为中心,也会有人主动接近示好。

上辈子,周寻是其中一个。

而现在跟在秦宇升身后的人,周寻也大多认识。都是分班以后与秦宇升在一个班的。也算是他曾经的同班同学。

左边跟着的是方成,秦宇升永远的狗腿子。长大以后甚至进了他们的分公司。

而右边,则是一个叫穆白的男生。

之前同学聚会,周寻站在门外听见了对方声音。语气之间貌似对秦宇升还留有情愫。

原来高中是长这个样子。

瘦瘦小小的,皮肤很白,眼睛很大。即使和女孩子站在一起,也很难说清哪个更漂亮。

不过,或许是来自情敌的本能。上一辈子,穆白对他抱有很强的敌意,总是争锋相对。直到上大学以后才算消停。

因为穆白出国留学去了。

“哎、秦哥,你看那儿。”

方成注意到门旁站的人,手肘捅了捅秦宇升,“那个就是周寻。”

秦宇升望过去。

方成笑:“女孩子们私底下都在讨论,我还以为长什么样呢。秦哥,还是你比较帅。”

“无聊……”

秦宇升蹙了下眉,收回视线。

从28岁回到15岁,确实发现以前很多事都特别幼稚。比如他给自己染的这头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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