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清匪偷偷咽了下口水。
他不想吃菜,只想吃傅意舸的手指。
手指馀花满寺庭(十)
陆清匪其实不喜欢喝汤,他更喜欢肉,新鲜的带着血的肉。他的胃很小,只能够装下很少的一点点东西。他便要吃那最新鲜的最好的食物,来养着他这引以为豪的鲜嫩美貌。
只有些许菜叶的清淡粥汤显然不合陆清匪的胃口,他心不在焉地握着白瓷勺子,眼神偷偷往面人的一双手上看,那如白石雕刻而成的手自然地握着筷子,半遮半掩的手指好像要比筷子还要细长。
陆清匪瞥一眼那手,舔舔嘴唇,低头慢吞吞地喝一口汤。又瞥一眼,又接着喝半勺。他看着那手下饭,觉得口里的米粥似乎也带着些傅意舸的味道。
傅意舸的手,吃到嘴里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那双手是那样白,皮肤在灯光下几乎发着光,吃起来的时候必然也如鳕鱼片一样顺滑温腻,乖巧地贴在舌尖上想来是新鲜软嫩的,能够感受到白皙皮肤上的细细纹络,却不会是入口即化毫无嚼劲,里面的肉因为常年的使用有一点点的韧,用后牙慢慢地吮吸磨咬,便能尝出浓厚的带着血腥味的鲜香来。
那肉的味道必然是清淡的,和他的主人淡泊的性格一样,筋肉里也许还带着经年作画沉淀进去的墨香,骨节圆润地在嘴里打着转,用舌尖挑开分离的筋骨,浓郁的血腥伴着清淡的独属于傅意舸的味道在嘴里散开,只尝一口就醉了。
他要是吃了一双那么好看的手,是不是也会变得更好看呢?
陆清匪这样想着,索然无味地嚼着米粥里的青菜,却见那双好看至极的手朝着自己来了,离自己越来越近。他一愣神,那手便在离着他一掌的距离便停了下来,一块细白的鱼肉随之落进他的碗里,傅意舸温和的声音从对面响起。
“清匪你不要只喝粥,也多吃点鱼补补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