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男生一愣,白了我一眼,嘟嘟哝哝的走了,我便坐在那女生背后幸灾乐祸,虽然我比她还高出半个头来。
胡凤艳也穿着肥肥大大的红色校服,好像比别人穿着更好看些。
“你帮了我,我请你吃麦当劳。”
当时麦当劳开了第一家店在承德口附近,从学校做公车过去要半个小时,我零花钱当时很充裕,有空写些文字投稿,在那时请人吃麦当劳便是很光荣的一件事。
胡凤艳一愣,白净的脸蛋红扑扑的,大眼睛眨了眨,翻着手里的歌星杂志,边翻边抄着一个花里胡哨的歌词本,“谁…谁要你请…几点?”
她还真以为我没看见她把打包的麦当劳放在我书桌堂里。虽然等我打完球回来已经凉透了,但好像味道还不错。
和我自己买的都不一样。
在公车站等了她许久,她穿了件带着花边掐腰的连衣裙,背个包儿,两个辫子一甩一甩,上来就怼我一下,“你怎么…怎么到这么早……累死我了…”
我才知道她家离这儿太远,跑的气喘吁吁的,不过我不是故意的,只是趁机又知道了她家地址。
就这样,大概算是我俩的第一次约会。
然后啊。
就上了大学,再往后,顺理成章的,我就追到了她。
别看她暗恋我这么多年,口风藏的很紧,我就装成不知道的样子,把她所有冷透的便当一口口吃掉,再亲手做一份热腾腾的出来,送到她的公司。
一来二去,我最大的成就就是学会了做好吃的饭陪女孩子逛街提高了审美——还有,终于追到了她。
再后来的事情,就是她从同桌,到恋人,再到我妻子,和我孩子妈的转变。
不管她现在是雷厉风行的女老板,还是吐着烟圈涂着红唇穿着西服的人称“铁血娘子”,还是业界又敬又怕的胡凤艳。
在我心里,她都是那个穿着花裙子,梳着会甩个不停的小辫子,一蹦一跳闯进我心里的那个小女孩。
纵容也好,宠溺也罢,我俩这一辈子什么没见过,风风雨雨,大起大落。
有彼此相伴,幸甚,足矣。
不说了,许久不曾写过字,接下来也不知说什么了,小家伙今天来,爷爷爷爷的叫个不停,让我给他讲故事。
今天讲点什么好呢,就讲少年的故事吧,在十八岁那年,他遇到了一个神明般的少女。
………………………
我叫林寒。
是的,我妻子叫我小…咳咳…我是不会妥协的,你们就当没听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