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沉俞坐在另一边,林敏芝有些不好意思:“你看,我就生个小病,哪里值得你们俩一起赶回来的呀。你哥也是,劝都劝不住,也跑回来凑热闹。”
“小沉现在做生意那么忙,你跑案子也没空闲,跑回来干什么呀。”
季眠:“都没你重要。我得守着你出院为止。”
季眠对林敏芝的事情一向很上心。
毕竟原著中,林敏芝并没有活很长时间,刚过了五十岁就撒手人间。
她一出点儿什么事儿,季眠就提心吊胆的怕着,他实在经受不起失去林敏芝的事实。
傅沉俞那边跟医生交谈过,林敏芝确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人老了,又忙碌这么多年,血糖有些低。
晕倒的那天是因为没吃早饭,加上睡得晚,看着吓人,实际上好好休养一阵就行。
季眠不让林敏芝插手公司的事情了,季尧那边辞退了海市的工作,回到桐城帮着林敏芝开始打理家里的业务。
季尧有着高管的经验,林敏芝教的很轻松,这些年来,她努力打拼起来的事业,林林总总加起来,也是个资产过千亿的女老板。
季眠还是第一次知道自己家这么有钱,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甚至,他才知道,原来市面上那个最红的、全国连锁的,每次路过它家,都能看到排着二三十个人长队伍的网红面包店,竟然是林敏芝旗下的产业。
……这该是一种活到二十二岁才知道自己是富二代的微妙感觉。
经过这一次事情之后,季眠思考再三,跟傅沉俞商量过之后,还是跟王哥提交了申请,不打算留在建京,而是准备回桐城的公安局发展。
傅沉俞的副业是互联网相关的,因此在哪里工作都不影响他。
建京的那家企业在桐城也有分部,傅沉俞提交申请之后,一个月就能批下来,把他下调到桐城。
他走的时候,公司的副总经理还挽留过他,表示很可惜。
他不能理解傅沉俞为什么放着建京的工作不要,跑去桐城上班——虽然桐城现在也是准一线的城市了,但跟首都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傅沉俞整理着办公桌上的资料,回了一句话:“回老家结婚。”
副总经理微微诧异:“结婚?你今年不是刚毕业吗。”
“嗯。我跟,”他顿了一下:“我跟我太太认识的很早,从小一起长大的,所以想早点结婚安定下来。”
总经理没想到傅沉俞长了一张海王渣男的俊脸,居然还有一段这么纯情的恋爱:“你们小夫妻俩是青梅竹马啊?”
傅沉俞点头:“嗯。”
“我去!”
“真的假的?!”
“小傅,你可要伤了姐妹的心了!”
办公室里八卦的人一下就多起来。
毕竟傅沉俞在公司实习的时候,当时不少的女同事都来加过他的微信,只是除了工作需要,其余的一个没加。
原本以为是傅沉俞性格认生,结果没想到是有老婆了!
“英年早婚啊……”
办公室的女同事们发出阵阵感慨。
副总经理调侃道:“小傅这么帅,你太太要是个什么大美人才能拿下你啊。”
傅沉俞也没谦虚,开口:“他很好看。”
副总经理顿时觉得自己被喂了一嘴的狗粮,不再自讨没趣,溜到茶水间泡咖啡去了。
季眠跟傅沉俞两人处理工作上的事情大概花了两个多月,等真正把工作都落到了桐城的时候,已经是年前了。
桐城下了今年第一场初雪,季眠正在收拾他们的新家,一栋坐落于市中心风景区边上的小别墅,宁静致远,是林敏芝给季眠买得婚房——这个还没告诉季眠,她怕季眠不好意思住进去。
季眠跟蚂蚁搬家似的,一点一点从家里把自己东西收拾到小别墅中。
傅沉俞在桐城的工作比建京轻松很多,建京生活节奏快,上班跟急着投胎似的,每天加班到十一二点都是常事,小公司都是996,更别说他们的大公司,几乎快是007。
到了桐城之后,傅沉俞的时间空闲下来,不再一天到晚都留在公司加班,他反而更喜欢这样的生活——他不缺钱,而且更想抽时间陪着季眠。
季眠和他的想法一样,也正因为想陪着家人,所以才从建京回桐城。
他能陪林敏芝的时间越来越少,季眠不想把所有的时间都放在工作上。
桐城这边因为有林建一的关系,季眠进警察局之后,工作也比建京那边顺心。
最近一段时间都没什么案子,他闲下来就一直忙着搬家。
双休的时候,季眠突然提问傅沉俞:“怎么没见你搬东西啊。就只有建京带回来的那些吗?”
傅沉俞老房子里其实没什么东西要搬,不过季眠既然这么说了,他还是由季眠陪着自己回家一趟。
林家这时候没人,林希在上班,林芸在上学,林建一又是一个常年不回家的人,如今他是建京政治圈的新贵,抢手的很,前途光明璀璨。
傅沉俞打开了门,房间里有一股很久都没住人的味道,保姆应该是天天来打扫的,至少在柜子上没看到什么灰尘。
时隔四年,季眠再一次踏进傅沉俞的房间,颇有一种时光荏苒的感觉。
傅沉俞房间和他高中的时候一样,摆设位置没什么变化,只是桌上的电脑不见了。
“这个电脑呢?”季眠问了句。
“占地方。让保姆搬到杂物室里。”傅沉俞随口一答。
“啊。我还想看看呢。你那电脑还能用吗?”四年前的,应该是能用的,没坏的话,季眠还想把他搬到新家呢!
傅沉俞挑眉:“看不出来。傅太太,很贤良。”
季眠无语,被他一调戏,脸有点红:“又没结婚,谁是你太太了。”
傅沉俞委婉地说:“你在恨嫁吗?”
季眠:……
懒得理他!
节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他舍不得扔掉傅沉俞的东西。
季眠二十多年的人生,是跟傅沉俞一起长大的,他们俩之间有着无数的共同回忆,是任何人也无法插足的亲密。
关于傅沉俞的一切,季眠都想带回家收藏,跟藏破烂似的,傅沉俞高三用过的笔他现在都还留着。
傅沉俞打开了一楼的仓库,季眠搬出电脑,把他放到了车上。
然后他又上楼,回到傅沉俞房间帮他整理起衣服。
衣柜里有高中的校服,还有一些季眠看见过的,傅沉俞经常穿的私服。
四年前的款式,到现在都已经有点过时了,季眠心里嘀咕:要不都带走吧,毕竟以后傅沉俞都不住在这里了。
他扫了一眼房间,难怪傅沉俞说没什么要搬的。
这里的东西都是他大学以前的衣服和用品,大学之后在建京,什么东西都是新买的,现在的傅沉俞当然用不着小时候的东西。
季眠只好找了一些自己觉得比较有纪念意义的东西,比如闹钟或者书本,他在书架上东翻西找,找到了傅沉俞初中时候打的篮球,高中时期用过的水杯……
然后,他在收拾书本的时候,架子上的小提琴没有放稳,砸了下来。
季眠没注意,只听见动静,傅沉俞眼疾手快地接住小提琴,大概是很多年没用了,小提琴不堪重负,被折腾了一遍,上面的一个小狐狸挂件落到地上。
季眠捡起小狐狸挂件,觉得分外眼熟。
很快他就想起来了,这是傅沉俞的第一把小提琴,是宁倩送给他的。
傅沉俞把小狐狸挂件拿过来,重新挂在小提琴上。
放在小提琴边上的,还有一本童话故事书,叫《兔子国》,大概是傅沉俞小时候看的吧。
季眠知道宁倩送给他的小提琴意义非凡,于是开口:“这个也带走吧。反正家里大,可以放在卧室里。”
傅沉俞放好小提琴,似乎陷入了回忆。
季眠没说话,只是把《兔子国》一起拿了下来,书本翻开,一朵被压得扁扁的小白花飘然落下。
这朵小白花就像打开了季眠的记忆,他瞬间就想起一九九七年,第一次看到傅沉俞的时候。
“你怎么还留着这个啊?”季眠捡起小白花,生怕它碎了,又重新压回《兔子国》中。
傅沉俞回过神,愣了下:“什么?”
“花啊。”季眠理所当然地,趴在傅沉俞背上,眼睛笑得弯了起来:“我以为你早就丢了呢。这花还是我送你的,在火车站。哦,你不记得了,我想起来,你当时没看见我。”
傅沉俞地瞳孔骤然紧缩,嗓子干涩,语气几乎透露着一种难以置信的感觉:“是你。”
作者有话要说: 没想到大佬的童年女神竟是自己老婆(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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