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残玉一直觉得于笙脾气软、嘴唇软、腰身也软, 直到某日看见他一脚踹断纨绔少爷的腿。
那时正值温偃自西南而来,二人在街边酒楼闲谈。
“倦之,那个……是你家小夫郎吧?”温偃表情有些呆愣。
于笙一开始不明所以, 后来看见温偃几乎扒着窗口要跳出去, 他无奈起身走过去去看, 就看见一贯温柔解意的夫郎被数人围住, 但是丝毫不落下风, 反而一脚踹翻一个。
若仅是这样倒还罢了, 偏偏小夫郎还拍拍手一脸嫌弃,“就你这小细腿,学什么强抢民男!”
这样“嚣张跋扈”的小模样像极了府里养的那只猫儿,而且, 自二人结契以来,谢残玉便极少能看到于笙这样“情绪外露”的时候了。
温偃还在旁边啧啧, “看不出来了, 你这小夫郎还有这样一面呐!”
谢残玉嘴角含着笑, “若我所料不错, 他应当是……话本看多了, 这半个多月, 秋儿和冬儿缠着他讲故事, 不知怎么的, 非要听一些大侠行侠仗义的话本, 这不……怕是被话本给影响了……”
冬儿是越霖和于笙那次销毁火器时救的小丫头。
他语气颇有些宠溺的意味,温偃瞧着扎眼,便忍不住嘲道,“你倒是好命,寻到了这么一个宝贝疙瘩……”
谢残玉瞥了他一眼, “陆瑾又不在?”
“嗯,”温偃怨念地盯着自己腕上的一串佛珠,“先前与他吵了一次,没想到他自己怄出病来,吓得我一路从山下拜到山上,那老和尚都被我感动了,和陆瑾讲了一夜的佛法,最后才算好了!”
这事自温偃口中说出看似漫不经心,但是谢残玉也大概知道一些,实则没有那样轻描淡写。
若说于笙是面冷心热的小野兔子,那陆瑾就是面冷心更冷,他与温偃一桩烂事,那次可是差点闹个你死我活,不过,谢残玉承认自己有一样是算错了,这二人还是有情的。
不过,陆瑾配温偃,也不算委屈。
看着谢残玉于笙你侬我侬,自己却是独守空房,温偃饮尽杯中酒,哀怨不已,“他要去科考,我又拦不住他,便让去了……”
“如今他只差殿试……”温偃哀嚎,“他那个臭脾气,没想到在京中还如鱼得水,那些酸儒一个个都是清高傲慢,偏偏合他的心意,好像还有一个叫什么……钟,钟岚的,二人同进同出,我都快要醋死了……”
“倦之啊,你说,待他功成名就……会不会就一脚踹了我啊……”
谢残玉听他絮絮叨叨,烦不胜烦,一杯酒水放到他面前,“那就去上京盯着!”
“啊?”温偃猛地抬头,“那会不会有些讨人厌啊?”
谢残玉轻叱一声,“难道你离他远点就不惹人厌了?”
说完还阴恻恻加了一句,“就看你觉得媳妇重要还是面子重要……那陆瑾也是个心口不一的,我不信你现在还没转过脑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