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番外-心事2
每天的最后一节课结束后,到晚上晚自习前,有一个半小时的课余时间。学生们会去食堂吃饭,而后回宿舍洗澡。趁着这个空档,应青渠把重写了好几遍才写得像模像样的情书,小心地放进了习雁的书桌里。
晚上回到宿舍,应青渠根本睡不着觉。他开始在地板上做仰卧起坐,俯卧撑。
他想,如果明天习雁来看他打篮球,他一定要不经意地撩起球衣,让习雁看到他的腹肌。习雁会来吧。他那情书写得有些肉麻,习雁看了会不会害羞啊。他还没见过习雁害羞的样子。习雁的脸蛋会红扑扑的吗?眼睫毛会不会扑闪扑闪的?他做着做着俯卧撑,又进了卫生间。从卫生间出来后,他已浑身大汗。他继续将自己撑在地上,咬着牙上下起伏。
习雁,习雁。
第二天,习雁没来。
应青渠心不在焉地,时不时便要朝场外眺望几眼。他们和A中打了个平局。队友问他怎么完全不在状态,他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加赛一场十分钟的加时赛后,B中以一分之差嬴了。应青渠在队友们和观赛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再次用目光掠过四周的人。
习雁真的没来。
告别队友后,应青渠慢慢地,踩着粲丽喧闹的夕阳,往宿舍走。脚下的地板上的光反射到人眼里,几乎到了刺眼的程度。
他回到宿舍。他的球服早被热汗溻透。他的手臂因昨晚的过度锻炼而酸胀得发疼。他洗了把脸,洗干净手。他拿出枕头边的那本书,翻开它,看见那张边缘破损的习雁的照片。
应青渠突然意识到,他那些所谓的荣耀和头衔,在习雁面前,根本入不得眼。他甚至能想象出一个场景:他站在习雁面前大声告白,习雁礼貌地婉拒他,而后将他忘得一干二净。
其实他早该明白的。他想象自己和习雁会结婚,却没有办法想象一个平庸的人和习雁结婚。他必须足够优秀,足够耀眼,才能让那么优秀而耀眼的习雁真正地看到他,并且记住他。
而后,应青渠开始跟着叔叔学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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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雁去国外读大学。他在国内。他每年都去看习雁,远远地望上两眼。习雁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他知道,习雁是个比绝大多数Alpha还要优秀的Omega。每次去看习雁的时候,应青渠都很害怕,他害怕看到习雁和别人在一起,但幸运的是,习雁还是潜心学习。习雁眼里没他,也没有别人。习雁路过那些倾慕的眼神,像路过他一直窥探的爱。
毕业后的习雁回国开了公司。三年内,习雁就让自己的公司成功上市。而应青渠也在相当年轻的年纪,当上了S市市长。
在最合适的年纪,用最恰当的身份,应青渠向习雁提出——联姻。
习雁答应了。
应青渠忐忑不安。他在教堂里牵着习雁的手,给习雁戴上戒指。他垂眸凝视着那人无名指上的银色圆戒,几乎有种,立时要哭出来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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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半年,他们没有见过几面。他的工作很忙,习雁的工作也很忙。当他挤出时间早早回家时,习雁总不在家。他当然不能催习雁回来。他想,他们结婚了。
他们有未来。他不急。
直到那天,他看见习雁红着脸,窝在他的柜子里嗅他的衣服。习雁抱住他,眼里全是他,还可怜兮兮地朝他撒娇。习雁黏糊糊地,蹭他的脖子,要他帮他,他迟疑片刻,习雁就委屈得生气。
一切生动的表情,都是应青渠的雁雁。
应青渠哪里忍得住。他想了这个人十年。青春期的无数个夜晚里,他对着这个人的照片自w。他知道,习雁现在只不过遵循生理本能,而他,算作趁人之危。他是个小人,但他无法不为之情动。习雁身上的味道太香了。他从没有这么闻到这样清晰的习雁的味道。
不是因为Omega的信息素,不是因为他是Alpha,只是因为眼前这个人是习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