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这时候,他的手机振动,来电提示:「经纪人」。
「豆豆,在做什么啊?」电话那头是一个中年女声。
这个称呼让我们两个都有些不自在,他急急瞥了我一眼,几分暴躁回了一句:「别叫我豆豆!」
「好啦,乘风,你在做什么呀?」那头立刻换了称呼,絮絮叨叨说起来,「我今天又替你见了两个制片人,哎呀都很喜欢你的。明天晚上我带你见见,表现好一点,嘴巴甜一点啊,宠物情人这戏估计就十拿九稳了…」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他皱了眉头,看了一圈周围,随口就扯:"我还在健身房呢,今天要健身,还找了老师上表演课,马上要上课了,你去买东西吧,别管我。挂了。"
「你一会儿要上课?」?我睁大眼睛。
「没。」他摇摇头,将手机揣进口袋里,开了一罐啤酒递给我,「我就喜欢骗她。骗她让我觉得开心。」
「连自己妈妈都不喜欢,这个世界上有你喜欢的人吗?」我吐槽。
豆乘风嗤了一声,没答话,低头又给自己开了一罐啤酒,「她也没多喜欢我,不过把我当作摇钱树。至于我真的喜欢过谁…」
他顿了顿,抬头睨我:「姐姐,你想听实话?」
心跳漏一拍。
我不自在转移话题:「无伤大雅的谎撒一撒也没什么。现在的女孩都不喜欢老实男人,连网络小说男主都流行疯批人设,你没必要和我说实话,不如多撒几个谎,巩固你的变态。」
他哦了一声,弯了弯眼睛笑起来,看了我一会儿,从善如流扯了一句谎:
「姐姐,你好美。」
6
不要轻易收养流浪动物。
它们或许有着太多的坏习惯:
善妒、撒谎、野性难调,破坏一切。
五年前,那只被我叫作「豆豆」的宠物,我养了他三个月。我承认他漂亮,乖巧,却也恶习难改。
他对我说他 22 岁,只比我小三岁。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又和家里人吵架,所以流落街头。
他对我说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名流浪汉,自由地晒太阳,不被任何人所控制。对一切不喜欢的事情,竖中指说滚你妈。
「在遇见主人之前,我流浪了三个月,只有流浪的时候,才觉得自己活着。」
我后来才意识到,一个漂亮的男孩,最擅长的事情是撒娇和撒谎——仅凭这两个油滑技能,他就可以过得比这世界上的大多数人好。
那时候我的存款里还有 10 万元。
我们两个住在南方小镇的破房子里,屋顶的油漆剥裂了一块,楼下的小区种了高大的棕榈叶和芭蕉。雨季的天总是灰蒙蒙的,我们仿佛携手走在茫然的雾里看不见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