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长大
于斌挂了电话,伸手轻轻摩挲着墙纸。
那是柳曜和司朗在四年前刚开学的时候帮他贴的,他现在闭上眼睛还能看到当时柳曜坐在床上晃着腿跟司朗打闹的样子。
四年时间过去了,周围的人都沿着各自生命的轨迹前进着,唯有柳曜掉了队。他的记忆永远停留在那个美丽的夕阳里,眼睛里最后看到的是镶着金光的司朗朝他跑来的身影。
于斌自从天坐在马路边上痛哭的那一晚开始,就慢慢开始了人生的蜕变。他变成了一只破茧的蝶,四年之后在阳光下扑棱着美丽绚烂的翅膀。
在面试官的层层考核下,他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自己喜欢的一家公司的offer,直接进入了管理层,人生彻彻底底的开了挂。
可是为什么人生突然开挂,只有他和她才知道。
这是属于他们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秘密。
“如果你要是个女孩我都要爱上你了。”
于斌翻着聊天记录突然想到有一天他对自己说的话。
从认识沈佳开始,就知道她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她长得好看,学习成绩好,人缘好,能吃苦。在她身上于斌根本找不出什么缺点。
除了让他吃素的时候。
对这样的女生不动心是不可能的,可是那时候于斌只是地上的一个土豆,沈佳是舞台上的明星,是可望不可及的存在,甚至连幻想都是一种奢侈。
那么现在,他有资格与她平视了么?
现在的他因为运动长高了不少,身材也变得好看了,每年都能拿到学校的奖学金。就在昨天刚开完的毕业典礼上,是他身为优秀毕业生在台上进行讲话。
现在的他,有这个资格了么?
沈佳,现在的我,能够给你足够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沈佳挂了电话,心满意足的叹了口气。
不管于斌的回复是怎样,他觉得已经足够了。
高三那年进清北班的第一天,她就因为肚子疼整个人都没法直着腰。是于斌默默的接了杯热水放在她的手边,什么也没说,脸红的要命。
排考场的时候,他总会帮沈佳把桌子上一摞摞的书搬到后面的柜子上。这个男孩敏感、脆弱、自卑,但他善良、热情、认真。
班级里的花开了,大家都赞美花的美丽,没有人知道那是于斌每天浇水的劳动成果。
教室前面的垃圾桶经常是干净的,夏天的时候也不会传出来异味,大家以为原本就是这样,其实是于斌每节下课都会把垃圾桶里的垃圾收拾干净。
做十分,说一分。
这就是于斌。
“姐就是喜欢你这种类型的。”沈佳在心里对于斌说,“我喜欢你。能得到你的回应是最好的,但如果不能得到你的回应,我也祝你永远幸福。”
第二天一早,于斌起床洗漱干净收拾床铺。
“斌哥,穿的这么正式,要去开会啊?”余斌室友问。
“嗯……不是。去见一个重要的人。”于斌脸上稍微有点红,脸上带着一丝害羞。
“送女孩?是女朋友么?”花店老板娘在花束里挑挑拣拣,拿出一捧红色的玫瑰花,“女孩现在都喜欢这个红玫瑰,浪漫的很。送这个准没错。”
于斌穿着浅灰色的西装,手里抱着九十九朵玫瑰花,乘地铁做了三站,走进了沈佳的大学校园。
“咱们楼下有个男生手里抱着玫瑰花,是要表白么?”
“长得还行,有点憨憨的,很可爱。”
“喂?什么?你在楼下?!”沈佳赶紧抓了一把头发穿上鞋往楼下走。
走到楼下,看见了站在门口手里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的于斌。
这是她见过的于斌最帅气的样子。
“沈佳,今天我是来给你答复的。”于斌走向穿了一袭红裙的沈佳,周围有好多吃瓜群众围了过来,纷纷站在一旁看热闹。
“之前的我,以为你是天上的星,可以欣赏,却不能碰触。这颗星星曾在我大学短暂的四年里成为了我的启明星,我努力了四年,现在终于能试着伸手摘星了。”
“所以,你愿意成为我的女朋友么?私定终生的那种。”
热烈芬芳的玫瑰递了过来,沈佳伸手抱在怀里,红红的脸颊、红唇、红色的长裙、红色的玫瑰花。
美得不可方物,幸福的难以企及。
这场恋爱,就像是一场盛大的烟花,而引线则整整燃烧了四年。最后烟花盛大,温暖的人把星星捧在手里带回了家。
现在这两个人正站在司朗面前,郎才女貌,好不般配。
“行啊你俩。”司朗看着他俩,在于斌脑门上弹了个脑瓜崩,“咱们斌哥总算开窍了。”
“等你俩结婚,我带柳曜去参加你俩的婚礼。”司朗坐在床边,手里握着柳曜的手。
旁边的周知洋李般若也各自走上了人生的高峰。周知洋现在一名家喻户晓的作家,已经出了好几本书了,销量坐火箭一样的往上涨;李般若则成为了一名语文老师,在大学里负责教古诗鉴赏。
金添一手拎着果篮,一手牵着迟晓彤。
今天上大学之后终于用自己的行动抱得美人归,两个人都是嘴上不会说,但是都为对方做了很多的人。金添这个护妻狂魔特意跟迟晓彤签了同一家公司,两个人现在的办公室只隔着一堵墙。
邢舒邢朗还是之前那样,表面上看去风风光光,一张嘴就显出两个人上天入海的皮。现在两个人合伙创业,现在的小公司市场价值已经值五百万,而且前景也是一片大好。
宋凌云现在是一名缉毒队的队长,同龄人都还在家躺着打游戏的时候,他已经真刀真枪的和毒枭开火对峙了。
至于夏乔,她乌黑的长发不见了,头皮上冒着一些小青茬,手上盘着珠子,身上穿着道袍,脚上蹬着布鞋。
“夏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