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走到十六号,也没真正见着在拍摄的人群。
十六号和这附近其他的房子没有太大区别,都是独栋老宅子,有自己的围墙、大门、侧门、院子。门都紧闭,只能在外张望。
站在宅子对面,就能看到二楼。十多年前我和迟雪住的房间的窗台正开着,上面不像我们小时候那样养有花,只摆了一双球鞋在晒。
不过院子里的合欢树长得很高了,树枝能够着窗,如果那房间现在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名义上该叫我表哥的小屁孩——还算有审美,就应该会喜欢那几条树枝。
等到夏天,树开了花,窗里看窗外,一定美不胜收。
哦对了,那树是当初迟雪给我种的,可惜我们俩都没等到它开花。便宜那小子了。
因为封路的缘故,整条街一直都很安静。我站在十六号对面路沿抽了两支烟,睹物胡思乱想了一刻钟,脑子里始终都是迟雪,都是小时候的事。
人家说血浓于水,亲人始终都是亲人,才会走到哪里都心怀惦念。可我和迟雪算什么亲人呢?顶多算有一段同一屋檐下的缘分吧。
这段缘分,全仰赖向美芳莫名其妙的善良。
我是在她工作的医院出生的,因为生下来就查出乙肝,人才四斤多,当即遭遗弃。她那时候不想结婚,便顺手把我领回家堵了父母那句“你老了谁来养你”。
迟雪是她从街边捡的,一个偷了她钱包的流浪孤儿。当贼时脏兮兮黑漆漆,带回家洗澡剪头,转眼就变成方圆十里挑不出第二个的漂亮小孩儿。她说她舍不得看这么好看的孩子流浪,警察也找不到人的来处,她就收养了。
我们就这么成为异父异母的便宜兄弟,没有血浓于水,更没理由走散还惦念。
脑子里想着这些往事,纪念向美芳反而好像变成次要事项,我再寻不到往日过来想要的宁静,便草草结束今年的仪式,打道回府。
沿原路出去,这回倒是有在一条岔路里见到拍摄。巷口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儿指着高高吊起的摄像机小声议论,声调抑制不住的激动。
我不由自主放慢脚步仔细听了听,捕捉到一个最近挺红的名字,那确实算是大明星了——原来不是我想的人。
这就释然了,我立即毫不留恋加快脚步离开。回到路口时先前的交警还认得我,可能是这么守着封路太无聊,还跟我闲聊。
“见到大明星了吗?”
“没见到,听到了。”我笑嘻嘻地回。
话音未落,其中一个交警就指着外面大马路,兴奋道:“哟哟哟,大明星来了,那边那边!我今天一定要帮我女儿拿到签名......笔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