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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1 / 2)

这是何等感天动地感人肺腑的塑料师徒情。

哄堂大孝了家人们。

不过这样也好,没有任务等于没有压力,没有压力意味着我不用晨昏定省、嘘寒问暖,更不用在必要时刻慷慨解囊贡献自己的屁股——照易水心的说法,我先天不足、根骨平平,不想献身就只能奢望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勤能补拙。

开什么玩笑,合着我穿书就是为了换个位面继续内卷的?

我打了个哈欠,一个猛虎落地式扑倒在易水心的床上。

然后就被比棺材板还硬的床板硌得闪了腰。

“易哥,易哥!救救救——”

06

易水心蹲在床边,一面给我搽药油一面说着垃圾话,中心思想大致可以提炼成两点:我是个什么品种的废物点心?他怎么就鬼迷心窍留下了我?

我也很绝望。

不是因为腰疼!

易水心在《登仙路》里的性格非常符合他圣父男主角的身份,热情、开朗、社牛,爱好是和敌人讲道理,理想是用爱感化全世界。谁知我一觉醒来,星矢成了新八,健气小太阳成了毒舌饭圈少年。

这已经不是一句OOC能解释的事了啊!

这得是被魂穿了吧!?

我悲伤、悲愤、悲痛欲绝,正要扭头控诉一番,没成想后腰让人狠狠拍了一巴掌。易水心把堆在角落的衣服往我脑袋上一呼,“赶快穿上,脏人眼睛。”

干什么?干什么?真当泥人没有火气啊,再人身攻击信不信我收拾你。

我恨恨想着,结果嘴上一下没把住门,直接把心里话秃噜了出去。

易水心一听便笑,问:“收拾我?你?”

我出离愤怒了。

我装的。

我说:“错了错了,易哥,错了!别压我腰!”

易水心“啧”了一声,意兴阑珊的样子,垂着眼睛居高临下看着我,一副资本家的丑恶嘴脸。

“你这伤看着吓人,其实都在皮肉上。自在城不养闲人,明天随我见过城主以后就开始干活吧。”

靠。

07

也许是白天对原身的吐槽太狠,当晚我就被迫做了个离大谱的梦。

我梦见一个年轻人,十七八岁年纪,牵着匹骨瘦如柴的老马,被日落前的橙色天光包裹着,站在自在城外。他脸上染着很深的倦色,衣摆还沾着泥,风尘仆仆的样子。一双眼睛倒很亮,人也挺拔,所以看上去非但不狼狈,还有那么点少年意气凌嵩华的意思。

小年轻抬手摸了摸我的脸。四目相对的刹那,不知道是哪个王八犊子突然按下了播放键,寂静的官道上顿时歌声大作。

如果说恋爱是一座坟墓,人生便是不断的迁坟。

谢邀,人在土里,正在迁坟。

可还没等我好好欣赏小年轻的盛世美颜,身上一松,马鞍被丢在地上,震得到处都是黄尘。我眯起眼睛,看见城墙上遥遥站着个人,白衣墨发,像城头升起的一轮明月。紧接着,小年轻解下腰间的剑往地上一插。

“兰阳镇,郑小冬。”他说。

“印心剑?谢哲青是你什么人?”

“正是家师。”

我眼前又是一黑。

——坏了,我成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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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恋爱是一座坟墓,人生便是不断的迁坟。”

歌词出自知名小情歌《迁坟》。

第3章 自在天·其一

08

进城后,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养鸟。

字面意义上的养鸟。

聂无极有只大鸟,我每天的任务就是铲铲屎添添水,投喂一些小鸡小鸭之类的活食,每隔四天带它在城里四处放放风,轻松愉快。

个屁啊。

在我接手这破鸟的第一天阿六就发了话,说是把我连着我的剑一块儿卖了都不够买梅待刀一根鸟毛。

我晒干了沉默。这句话里的槽点多得我有些恍惚,一时之间不知道是该先吐槽鸟叫没带刀,还是应该先质疑我和我的剑为什么这么不值钱。

阿六解释说这破鸟是隼,按生态类群分属于猛禽,金贵得很。

我说那这高低得是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吧,你家城主办过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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