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说不该说,人类的本质就是八卦,来打听的人太多,差点没把我手机打爆。我只好被迫挨个儿澄清了一遍:是真的,而且当事人早在高中就暗度陈仓了。
至于之前的高调追求…
诡计多端的小情侣之间必要的情趣罢了,想必这群单身狗是不会理解的。
我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公寓。房间在最顶层,有外国电影里常见的倾斜的天花板和小阳台。易水心是个电影发烧友——这是他除了学习以外最大的爱好,因而常常过来小住个三四天。可能是为了投桃报李,每次来都会带上一套卷子。他看电影,我刷题。
我说你这多少属于恩将仇报了啊。易水心不说话,扫了一眼被我认成司机的career。不知道是不是对我的外语造诣心悦诚服,我察觉到他无声地叹了口气,突然凑上前来亲吻我。
我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这个词了。
有时候碰上好天气,也会挤在阳台唯一的躺椅上晒太阳。床单和被罩就在一边陪着我们,风拂过来,卷着一点洗衣液的香气。易水心以一种与本人人设极其不符的信赖姿态挨着我睡着了,我仰起头看天边的云——它们漫无目的地漂浮着,时而重叠,时而分散。但总的来说还是聚少离多。
我突兀地想到,这其实不是什么太好的预感。
有人说,任何时候,若是一见面就感受到分离的隐忧,你一定是爱上这个人了。
我爱易水心,这毋庸置疑,且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像渴了喝水、饿了吃饭,我爱他这件事,仿佛早在我记事开始就被刻进DNA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
不知是不是我脑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打扰了他的好梦,易水心咕哝了一句,迷迷糊糊地喊我:“郑小冬?”
我应他,这儿呢。
也有人说,与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我想,也许从前的人总是对的,就在当下,我和易水心在一起,已经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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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前想后还是写了个没头没脑的新番外,冬哥和小易一起祝大家中秋快乐。
这回是真写完了,非常感谢愿意看到这里的友友,有缘下次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