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1 / 2)

“那我不用背什么台词吧?我怕我到时候紧张。”她一脸紧张又兴奋的笑,好像已经莅临现场。

“不用。对了,可以带男伴哦——如果你男朋友那天碰巧也有空的话。”兰珍话里有话地冲她笑。她怕小蝶还没准备好带路亚示众,给她留个说不的余地。

小蝶听懂了,领情地望着房东笑:“好的,我觉得他应该有空,等他出差回来我问问。”她本来已经下定决心,利用陈飒的毕业典礼的契机,带路亚见见她的老大姐们和老大姐的老大哥们,助推一下他们的关系,没想到这个时间点又进一步提前了。

兰珍又委婉地告诉陈飒:“因为你比较高,再加上我也不打算穿太高跟的鞋,所以就不太合适,小蝶和我身高比较相近。”她省掉一句:免得到时候你看起来像我保镖。

“就是啊,”小蝶及时补刀,“你看你前几天把人家的 jam(草莓果酱)摔得稀碎。到时候人家大喜的日子,你再把人戒指捧花什么的摔了。”这也的确是兰珍的另一个顾虑。

“滚滚滚。”陈飒拿餐纸擤了泡鼻涕,自己也不争气地笑,“咦,戒指呢?”

小蝶也留心瞅一眼房东空空如也的两手。

“哦,还没来得及买,因为是临时决定。”兰珍笑。

“对啊,怎么这么神速?”小蝶终于逮着了问的时机。

兰珍沉吟片刻,笑道:“从一开始,我们就还算比较真心地在交往,而且你们也知道,我们双方都不小了,尤其是我。所以也比较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就一拍即合咯。当然,最主要是,结了婚,他搬来加拿大工作和生活也都比较方便。”

“贾思腾要搬来加拿大啊?”陈飒又一声咋呼,然后和小蝶面面相觑。

兰珍还是一贯的慢条斯理:“我们两个人过去都是 Long distance(两地分居)的受害者,前段时间也因为相隔两地,产生了一些差点让我们分手的误会。所以为了杜绝今后再发生这种事,就决定搬到一起,那只能他过来这边,或是我去美国。可是我都四十多岁了,不想再经历第二次移民,再适应一次新环境,所以就只能他过来咯。”

小蝶表示赞同:“你这么讲,我想起来,我姑和我姑父也是认识后,很快就结婚,我姑当时也这么说的,就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像——”她顿了一顿,在心里把“年轻”二字换了一下,“年少的时候那么纠结。”

兰珍不住地点头笑道:“嗯,是这样的。”

小蝶在心里暗暗发誓,到那天说什么也得把路亚拉过去,让他看看新郎怎么为了新娘放弃硅谷的,好好感化感化他。只要告诉他新郎是从硅谷来的,他准来。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