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2 / 2)

“等等,等等,那你们俩结婚以后,是不是就把我们俩扔出去了?”陈飒问。

不等兰珍回答,她又仰天呼道:“偶卖糕的(OMG,我的天哪)!这就是你今天请我们吃饭的真实目的,对吗?靠,散伙饭啊?”

小蝶刚刚只顾着为做伴娘兴奋,这时候也想到这个严峻的问题。

兰珍笑道:“不会,我们都比较喜欢 suburb(郊区)的生活,就是那种节奏很慢,街区很安静,后院可以种种菜种种花的生活。”

“所以你又要卖康斗(condo,共管公寓)吗?”陈飒又道。

“不是不是。”兰珍忙说。

“你听人家说完。”小蝶冲陈飒嘬了一下牙花子。

等两个房客都安静了,兰珍才又道:“等他把美国那边的工作和房子处理一下,就搬过来。我们打算搬去西边,像奥克维尔或是柏林屯(多伦多西边小镇),再买个 house(独立屋)。这个康斗我们打算继续出租,所以不会影响到你们。”

不用再另找房子,两位房客心里都松了一口气,但很快又为兰珍的离去伤感。

“你要搬到北边,有 YRT、VIVA(约克区公交车)什么的,见面还比较方便。可你要是搬到西边,那以后一年估计也见不了几回了。”小蝶怪难受的。

三人都有点别离的伤感。

然而很快,陈飒就勾住小蝶的细嫩的双肩,豪爽道:“没事儿,到时候我带你坐‘够(go,安大略省大金马蹄地区公交系统)’去看她。”

既然也不打算大办,兰珍一开始就不想穿婚纱,拖拖拉拉的很是累赘,她想随便去哪里淘一件西式礼服裙就可以了。可是在合理的预算内(150-200 刀),一直也没找到特别理想的。正头大,陈飒问了句:“你会考虑穿旗袍吗?”

她妈前两天听说兰珍结婚,很热心地告诉女儿:“我出国那时候,不是在‘大阳沟’那个小裁缝家做了件真丝旗袍吗?大红的,还是龙凤呈祥的图案,蛮喜兴的。带来这么多年也没穿,以后也不会穿了,你骨架子这么大,也穿不上。你问问珍要不要当结婚礼服,她那么白的皮子,穿这个红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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