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钟后,我们到家了。
又过了大概100秒左右,一切变得妙不可言。
「顾瑶,你看,我从来都是说到做到。」
「做到」那两个字,被盛煜狠狠咬了重音。
「……」
求求你了,可别出声儿了。
4
舒展了下筋骨,我终于在第二天的午后醒过来了。
躺在我那六十八万八的豪华按摩浴缸里,我开始重新思索盛煜和我之间的事儿。
落地窗下能看到家里种的玫瑰,以及对岸城市的喧嚣。
这房子以前是所在海边的民宿,通过一座大桥连接着市区。
盛煜知道我最爱这隔岸观景的静谧,特地买下来为我改成了私宅。
为着陪我住在这儿,明明他的公司在市中心,他却依旧要每天过桥才能回家。
连着他的朋友,也开始纷纷在桥这边买起了海景房。
因为这帮公子哥的进驻,硬是把这边的老房子抄了起来,不断有人入住,餐厅和便利店也开了起来。
城市就这样多了一个新的小商业圈,简直离谱。
自那一刻起,我才意识到我妈说的话,蕴藏着多么深的道理。
从小我妈就教育我,不能找个穷鬼随便嫁了。
「有票子的前夫,都比贫穷的现任管用。」
我妈受了爱情的苦,便想让我能做个爱自己的理智的人。
跟了盛煜的那年冬天,要强一辈子的妈妈走了。
多亏了盛煜大把大把的砸钱,让我妈最后的日子过得异常的潇洒舒坦。
从这方面讲,盛煜还是待我不薄的。
所以温雅的出现我真的没那么介怀。
可昨晚盛煜的态度,应该也不是那么着急让我让位的。
左拥右抱的事儿他玩得起,毕竟他有那个资本。
可惜了,这个浴缸再舒服也留不住一颗想走的心。
思来想去,我还是决定要离婚。
我不能允许一个有白月光的男人,还睡在我身侧。
洗完了澡,我开始在微信里翻人。
温雅着实有魅力,喜欢她的可不止盛煜一个人。
很快,我就找到了另一只不会叫的「小舔狗」。
通过这个的讯息,我得知了此时温雅的行踪。
熟悉不过的背影,以及异常美丽的景色。
果然,又是借着团聚的名义暗度陈仓。
带上墨镜,挑了一辆风驰电掣的小跑车,我出了门。
餐厅很有名,过了大桥拐弯就是,实在是太好找了。
车子堵在大桥上,我接到了SA的电话。
「顾小姐,您的高定礼服裙到了,您看是送到你家里还是您亲自来取下?」
天助我也!
比起留不住心的盛煜,我更在乎的是我那条等了快一年的高定礼服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