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心任他们说,并不解释,他不好说自己有票,成绩也好,拥有周六免自习的特权。
比赛前一天,回宿舍之前,阮心花了三个小时泡在图书馆了解比赛规则,这对他来说不困难,但是真到了现场,场面和书本形容的感官完全不同。
他在观众席上,坐中线位置,视角广阔,但捕捉不到球衣上晃动的数字,人体的动作和比赛的激烈程度超越了书本平静的描写,阮心的眼睛也跟不上运球的速度,遑论分辨进球几数和哪队进球。
到下半场,阮心才融入到观众里去,顺利分辨出深蓝球衣9号是秦越。
这跟他看久了辨认出目标物毫无关系,纯粹是因为秦越进球时,全场的欢呼声最大,而就最直观的来看,阮心也得承认秦越在十个人中最耀眼。
秦越只做一个简单的抬手动作,示意没问题,就不难看出是五个人里的领导者。
他运球时面含严肃,动作却又游刃有余,进了一个三分,毫无芥蒂地用衣领擦汗,然后挑了下腕带,和队员击掌,又归到前锋位置,摆好姿势。
梦做到这里戛然而止,阮心被闹钟吵醒,他一时分不清吵的是为赢了比赛喝彩的人群还是机械的响声,半晌后才回过神,按掉闹钟。
安静下来后,阮心又短暂地陷入睡眠,他迷糊地想到,那天比赛结束后,他逆着人群站在场馆外,出来的队员里没有秦越,各位观众接连离开,而他没有走,看见秦越在人都散尽后,肩上担着毛巾从场馆大门出来。
这周围的灯光比起四中的好不了多少,阮心没穿校服,摘下了眼镜,看起来就像秦越的任何一个追捧者。
他缓步走上前,和秦越面对面,把一瓶水递给他,然后说:“恭喜你。”
秦越笑了下,不明显,他说谢谢,又问阮心:“猫还好吗?”
按理来说,十几年过去了,应当记不清细节了,但是从那一天起,秦越住进了阮心的日记本里。
所以阮心仍然记得,他们认识,说上话,并且他暗恋秦越的开始,都是因为一只猫。
他在那一天的日记里写很平常的句子:秦越,不太熟,但他能认出我,我觉得他知道我根本不会去看猫,他却还是问,所以我不得不在回宿舍前去看一眼,猫还在,比上个星期的情况好。
想到这,阮心睁开眼。
他不太明白自己喜欢秦越的理由,但知道秦越值得他的喜欢。
洗漱完推开门,秦越已经坐在餐桌边了,阮心抬了抬鼻梁上的眼镜,坐到桌子另一侧,和秦越道早。
秦越同他说早上好,说粥是他做的,早点则是下楼买的。
阮心夹了一个花卷,筷子停在饭碗上端,提议道:“明天开始,我们轮流做早餐吧?”
他表情认真,秦越也仔细思考,大概想到阮心可怜的做饭经验,没有立即回答。
但他的犹豫也只是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不够阮心酝酿到过度紧张的级别。
秦越道:“可以。”
阮心点头。
两个人习惯了高强度的工作,吃饭细嚼慢咽的速度都练得比常人快一些,阮心跟着秦越放下筷子,两人提前坐上了车。
今天阮心不出诊,上午都在住院部检查术后患者的情况,下午要上手术台,进去手术室前,他给秦越发短信:今天有个手术,可能不能按时下班,你可以先回去,我搭老师的车回家。
按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阮心的手顿了顿,还是这么发了出去。
手上写、嘴上说与内心默认都是不一样的,阮心认为自己有了一点点进步。
一场手术持续了四个小时,阮心下了手术台,换了衣服,与秦越发短信,说自己下班了。
程仲秋载他回去,两人在车上谈了会儿与免疫有关的实验,阮心便又被安排了个研究项目,要求结束后出一篇论文。
阮心对着这个偏爱他的老师兼家人几乎有求必应,何况只出具论文的项目对他而言不是什么难事。
程仲秋一直把阮心送到家门口楼下,阮心说了句明天会去实验室看看,程仲秋便满意地离开了。
走到家门口,阮心拧进钥匙,推门而入,见秦越在客厅阳台和人通电话。
他去洗了手,回来与秦越一同用餐,饭后他很认真地问:“你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又很诚实地说:“可以不要点太难的吗?因为我其实不太会做。”
他没用太严肃呆板的语气,尽量自然地放软了音调和秦越商量,不知道秦越会不会听出来。
而秦越似乎很满意他这样,虽然并没有什么表情表示,但嘴唇开合,语气很轻松:“面条吧,应该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