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verick.
未被烙印的动物,特立独行的人。
他的手指一笔一笔地描过去,每个字母都描了一遍。
烫,痒,疼。
「真漂亮,阿贞,好配你。」他埋头吻上去,细致地吻了几遍,手轻轻地捏我的腰,「声音小些,在学校呢。」
「那你,那你吻着我吧......」
圣雅女校敲了放学钟,嗡的一声,余韵悠长。
我的脑海里也敲起钟来,悠长地,绵远地,空白地。
我没能看见姚风铃出来,他也没能接到人——车不知怎么就开到酒店去了,我坐在他副驾上,将那束白玫瑰扔出了车窗。
后视镜里,娇嫩的花瓣唰啦啦啦,被碾碎了。
但似乎又有什么盛放在我的大脑里,开出一朵一朵邪恶又背德的花朵来。
站在傍晚的阳台上,他背靠着围栏,身后是红彤彤的天。
「你到我那里去住几天吧。」香烟的雾里,我听见他这样说。
我听庄翰雨的话,住进了他公寓里。
他这里没有仆人,只有一个管洗衣做饭的老妈子,按时来做做卫生,并不跟他同住。
我也懂事,她来了我就上楼去,不同她打照面。
他的屋子住着肯定比小木楼舒服,有壁炉,有浴缸,皮沙发软软的,他在上边看书,我枕着他的腿看他。
庄翰雨喜欢煮咖啡喝,我喝不惯,洋酒倒还好一些,他说我有俄人的血,天生喝不醉的。
别的倒没什么好讲,都是些放荡庸俗的事——我们俩凑到一起,哪还能有什么好事。
家里有张撞球台子,他教我打了几杆,腰贴着腰,背挨着背的,我是越学越糊涂。
到后来哪里是杆子撞球,分明是我去撞球。
我常让他念几句英文给我听,他有时会念,有时便觉得烦,反让我唱一首俄文歌来给他听。
这样的日子,到处都是琐碎又松散的细节,拼凑起来,好像能长长久久地过下去。
但不是的,这日子是要细数着过的,是经不起碰的梦幻泡影,是我跟他赊来的。
这天我靠在床上串珠子,听见楼下开了门,不多时,庄翰雨便踢踢踏踏地走上来。
「又去哪里野?」我顺口问了一句,却又觉得不妥,「算了,别说,不想知道。」
「嗯,有事情。」他也只含糊地答了一声。
我却忽然因他这副样子来了气。
「你自然是有事情!你是庄先生,庄少爷!生意上有事情!家里头有事情!你白天晚上,床头屋后都是事情!」
眼镜盒搁在床头柜上,咔嗒一声。
「我配眼镜去了。」他倒没急,等我连珠炮一般地数落完他,慢悠悠说,「你自己胡思乱想,冲我甩什么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