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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1 / 2)

第九十三章

岁月深长,纵骨肉都化作脓血,恩怨情仇仍在。留在这世间,继续折磨芸芸众生。

秋桐颓然地垂下胳膊,手枪哐啷落地。凉薄的月光从头泼到脚,她褪去杀气腾腾,被空虚和绝望浸满。

穷尽毕生精力浑身血肉,终于大仇得报,整个人都是昏沉幽乱的。

远处亦传来凌乱枪响,在静夜里清晰震荡。

宋文廷一人性命,怎抵得过宁家七十九口沉冤?

司机黄锦才载着陆氏和阿振,另挑了条小路遁行。没开出多远,便发现一辆汽车横在路当中,像是车胎被扎,四五个黑衣男子围在车旁正作势检修。

那些人见宋家的汽车开来,便挥手示意叫汽车缓行。

保镖阿振一眼认出,这车就是方才一直尾随不去的道奇,车牌却又换成了沪字第四十一号。

他沉声吩咐司机:“别管他们,冲过去!”

黄锦才皱眉:“过不去,路太窄了,只能往后倒。”

话音未落,前方的数名黑衣男子突然即拔出手枪将车轮全部射穿。

这些特务们所带的手枪都是大驳壳、盒子炮等强力式手枪,子弹洞穿力极强,能毫不费力地射穿宋家加固了门窗的保险汽车。

车子失控地撞上围墙,轰然熄了火,引擎盖下冒出滚滚浓烟。乱枪齐发,引起的动静不小。陆氏被甩出车内,额头被撞破,血流披面昏死过去。

乱枪齐发,引起的动静不小。黑衣人们速战速决,乱枪齐发打死阿振,在口哨声中作鸟兽散。

秋桐心里明白,在人聚集得越来越多之前,还来得及抽身。宋文廷伏诛的暗巷离她的住所不远,之所以选在此处下手,无非逼鸟入穷巷,每一步都经过精心设计。

只需抄近道潜回家中,把沾血的衣物统统烧毁,手枪丢弃,一切将查无实据,谁也怀疑不到她头上。可她一动也不想动,俯视着仇人的尸体,周身的温度也随之一点点冷下去:以后天地茫茫,无论何时何地,跟任何人在一起,她的心也无法获得真正的平静。

“宁馨!”

还有谁会这么叫她呢?都快忘了。大约是什么时候,在很遥远的过去,听过什么人这样叫她吧。

秋桐觉得头昏昏沉沉,耳中的声音也模糊起来。隔着几条巷子的枪声消失了,紧接着是脚步声混杂着呼喝声。她吃力地转过身去看了看身后,一个纤细的人影越来越近。

明秀气喘吁吁赶来,正看见惨白的月光下,死去的宋文廷和半死不活的秋桐。

或许这正是上天的安排,不迟不早。若再赶快一步又能如何呢,既不能阻止秋桐报仇,也无法替贼父明旺堂弥补明家对宁府造成的滔天祸患。不,或许是能的。她不再犹豫,捡起地上的手枪紧紧攥在手里:“宁馨……你走吧。”

她知道她是谁,她也知道她明白了什么。

“你究竟是我想不到的傻,还是太聪明?”秋桐张了张嘴,迟缓地问。

明秀哽住,没法给出回答。

想起多少年前,某个炎夏的午后,宁馨毫不犹豫拿过她的湿衣裳就往身上套,笑吟吟嗔怪:“你是聪明还是傻呀?要是被阿娘知道你又偷偷下河采菱角,还捞上来个野小子,非扒了你的皮不可!”

明秀打断她的回忆,跺脚道:“快走,人就要来了!”

真奇怪,锥心滴血地化作恶鬼修罗,手刃了仇家,却换不回想象中的的痛快。她有恨的理由,也有睚眦必报的能耐,要是把中间一段岁月抽掉——然而她已为这结局,彻底卖掉自由自在的光阴。

呀,真是不可理喻的噩梦生涯。

秋桐猛然醒觉,若是身份暴露,就意味着行动失败,身后的那个人也将大白于世……不不不,代价太沉重。

她本能地隐入黑暗,消失得悄无声息。

当附近的巡捕们赶到时,只有倒在驾驶室内的司机黄锦才一人侥幸生还,重伤被送入医院抢救。根据他醒来后的口述,各大报纸上登出的《宋理事长遇难始末记》记载道:“凌晨三时零五分,宋夫人所乘九二九年式别克汽车经翁家埠大闸口,遥见有一沪字四十一号车牌道奇一辆停于路中,车旁复站有黑衣男子六、七人,态度殊为可疑。忽闻吹哨一声,在车旁之六七暴徒,均以手枪及盒子炮,向汽车迎面射击,车夫黄锦才突见祸作,急俯身避弹,脚踏煞车,车划然止,适止于暴徒站立处。时子弹纷飞,车夫已首先中弹,保镖踣地而伤,夫人随亦着弹而卒。”

相隔不远的弄堂里,宋文廷身中六枪,扑地气绝。持枪行凶的女贼明秀未及逃脱,当场人赃俱获。

在恒久不可逆回的死亡面前,盛名财富都成了虚空。这件事,有多隆重就有多渺小。

属于纺织龙头宋文廷的时代彻底过去,他甚至不能死在自己手中。

敛尸布下的面孔憋得青紫,血从孔窍流出又干涸,表情错综迷离,似有满腔遗言来不及说出。他死在一场陈陈相因的横祸里,叱咤风云的前半生埋下的伏笔。若是寻常百姓,或许能在营营役役中老去,又哪会有这般曲折。

葬礼十分风光。生平阔天阔地,死后哀荣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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