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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1 / 2)

第九十七章

富春楼里死过多少人,手指头凑一块也不够数。贝锦玉见惯了各式闹腾,全然不把小九的反抗放在眼里。

抬出家法来治,挨打罚跪、饿饭断水,又在柴房里活活关了三天,没想到这倔丫头打死都不服。整个富春楼的姑娘们也都啧啧称奇,一开始是瞧热闹的多,渐渐也同情起这个不起眼的大脚丫头来,都说有那不足之处的男人,最爱折磨人,更别说六根不全的老太监。小九儿要真落在他手里,还不定给欺负成什么样呢。倒不如现下被打死,落个一了百了,省得受活罪。

邱五爷来“验货”的那天,小九已被饿得奄奄一息。贝锦玉让人给她强灌下几口参汤提着气色,整个人五花大绑缚在床上。只等过了今晚,第二天便把人交给邱五爷带走。只要囫囵出了这道门,死活就跟富春楼再没半点干系。

直到过了三更鼓,邱五爷才醉态醺醺被送进来。

听见那门吱呀一声响,小九立即停下手中的动作,整个缩在床角。

他踉跄踏入,打眼便望见地上一盏摔破的茶碗,碎成无数片,茶渣四溅。

“听你姆妈说,你倒还不愿意呐?”

小九咬紧牙一声不吭,一心一意盘算着逃脱。窸窣的声音被楼下飘来的丝竹盖过,像耗子在啃噬屋梁,几乎低不可闻。他要再晚些来就好了,还差一点……就那么差一点……

邱五爷脱掉外袍到床边坐下,毫不费劲就捉到了这只穷途的囚鸟。

他腻着阴阳怪气的尖嗓,柔声柔气说起话来更让人听了肝儿颤;“把鞋脱下来,给爷见识见识你这双大脚。”

说着径自上手,剥笋似地把小九的鞋袜全扒了个干净。

跟贝锦玉那双玲珑尖削的金莲相比,这双脚真是大出整整一倍有余,却胜在体态天然毫无雕饰。年轻姑娘的肌肤柔细洁白,指甲也泛着晶莹透亮的健康光泽。她的骨骼十分细长,尤其中指,比大拇指还要长出些许,整个仍是尖尖的弧形。

邱五爷痴迷地抚摸着,又从袖中抽出一块上等白绸帕子覆在上面,将皱巴巴的脸贴上去揉蹭。无限爱怜,又如猫戏鼠。

记忆里高贵不可一世的满族女人,他只能卑躬屈膝口称主子,俩抬眼望都不敢的皇亲贵胄,还有那被踩在花盆底鞋下为奴为婢卑微不堪的前半生……

空气里弥漫着龙胆花粉的气息,催得扭曲的情欲蠢蠢欲动。他就此亢奋了,越发地激昂。一边撕开小九的领口,浑身颤抖着近乎低吟:“多美的身子……”

他太沉溺,以致于未曾发觉些许怪异之处。这丫头既这么不情不愿,何以从头到尾没有叫过一声?莫非是吓得傻掉了?

顾不得许多,他已失去理智,就把覆着绸帕的足尖,整个放在颤抖的舌尖衔着……

伴随着小九“啊”地一声,他眼前晃过一道红白间杂的光影。

最后关头,她终于把手上的绳索弄开了。把茶盏碰掉在地,躺在地上偷捡起一块碎瓷,又艰难地挪回床榻,不停地切割。从手指到手腕,全被磨破,淋漓鲜血浸湿了袖口。

就等着这一刻,不容有失。

瓷片有点钝,滑过邱五爷皮松肉皱的脖子,破了道不深不浅的口子,却未伤及动脉。立即有血流出,但足够他受惊倒下。小九半分未曾迟疑,不管手里摸到什么,一股脑全往他口鼻上蒙去。

又软又滑的绸被,蓬松的枕头……她把整个身子压在上面,盖了他一头一脸。双方都在不遗余力地挣扎,她咬紧牙关,绝不肯让他有一线生机。

待力气用尽,被子底下的人也不动了。

事已做绝,小九反倒浑然无惧,还掀起被子来察看,确认他到底死透了没。

满床纷乱不堪,困着一场殊死搏斗后的女人,和一个死去的,半男不女的怪物。

这是她此生亲手杀死的第一个人,却不是她看见的第一个死人。原来杀死一个人,跟咬死一只兔子的感觉也差不多。尸山血海里活出来的宁馨,早就不知不觉脱胎换骨,却连自己也未曾察觉。

她继续冷静地实施计划。邱五爷的口袋,里面有个鼓囊囊的皮夹子。僵硬枯瘦的指爪上,还戴着枚硕大温润的羊脂玉扳指,也给撸下来塞进内兜。

在富春楼待了那么久,深知钱财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一不做二不休,人既已杀了,自然要靠他留下的银钱远走高飞逃命去,能跑多远是多远。

还好,夜那么长,还有很多时间。

自鸣钟不知疲倦地摆动。四马路上的茶楼、酒楼、妓院,还在热热闹闹地开着。姑娘香艳的名字用金漆书在大红灯罩上,灯火辉映中,客人们熟门熟路地在各家书寓进进出出。

富春楼大厅满座,盛名初显的老六站在台面上,桃红褂配葱绿裙,绣花里都掺着金银丝,底下微露一双三寸金莲,正摇动纤纤玉指拨弦清唱:

“我有一段情呀——细细呀——道来——唱给那诸公听呀——”

低低吟回嗓音,甜润细长,每个音从喉咙到舌尖都要绕上好几道弯,九曲回肠也没这么缠绵。

其余姑娘们或坐或站,或依偎在恩客身上,用尽十八般武艺,花样百出地凑兴。她们风情万种地猜拳行酒令,时而亲自添酒布菜,佯醉撒痴。除了吹拉弹唱,烘托气氛也是姑娘们必不可少的看家本领。时不时掩口说出一句风流俏皮的荤话,就能逗得满席欢畅。

越夜越精彩,客座一隅的青年却全然置身事外般,丝毫不为所动。跟身旁一个壮汉子在桌子底下不知交接了些什么,事毕便起身拱手告辞。

那壮汉不动声色把掌心的东西掖进袖口,也不留他,打个恭道:“孙先生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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