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了起来,转身就要离开时,杨晟的话和她有些虚浮的脚步声几乎叠在了一块儿。
“我不着急,你比我急。我等得了,你妈等不了。虽然在你眼里我是个粗人,不过也不屑趁人之危。小刘——你送她回去。”
站在门外的司机小刘“哎”了一声,正要跟上沈绒,却听沈绒说:
“不必了,我可以自己走。”
杨晟连着声说了三个“好”,小刘便留了下来,看着沈绒消失在走廊尽头。
“杨总。”小刘问,“就这么让她走了?”
杨晟双腿往茶几上交叉一搭,剪开雪茄说:“狩猎最大的乐趣不是一击即中,而是欣赏猎物在掌心里徒劳挣扎的样子,懂吗?”
他抽一口雪茄,眯起眼睛,“最迟十天,她就得再回来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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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绒一直忍着,忍到了杨晟会所的灯光都照不到的地方,再也撑不住,都不知道扶着的是个什么东西,弯腰在风雪里狂吐一场。
一向自律的沈绒从不喝酒,所以不知道酒这玩意喝得越快酒劲儿返得越凶。
从来没有体会过喝醉是什么滋味的她,抱着根栏杆感觉五脏六腑都被吐了个干净,这才摇摇欲坠地勉强将单薄的身子支棱回来。
这么一动,身上的一层雪簌簌而落。
沈绒在原地晃了几下,意识在头顶盘旋着怎么都捉不下来,口中呵出的冷雾模糊了视野。
天地一色,幽寂冰冷。
大半天,将掉到雪地里的合同刨了回来,用冻得通红的五指摸了摸,这会儿比眼睛好用的手指确定合同都在文件袋里装着,没有湿,沈绒安心了。
她缓着步子往主路上走,努力抬首挺胸像个正常人。
寒风吹过,空荡荡的脖子刀割一样疼,她才想起围巾落在姓杨的那儿了。
身后有脚步声,沈绒立即回头。
有那么一瞬,她以为是熟悉的那个人帮她把围巾拿回来了。
沈绒是个很容易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人,一旦开始琢磨某场戏的细节,周围所有的人和事都很难进入到她的意识里,自然容易丢三落四。
很多时候等她走出二里地,才发现随身物品不知道落在哪儿了。
有些时候落下的是一条围巾、一双手套,有时候落下的可能是手机钱包。
尽管她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三百六十天都在丢东西,可之前但凡属于她的物件,从来都没有真的不见过。
因为有盛明盏跟在身后帮她兜着。
盛明盏总是会帮她记住她记不得的事。
那些遗落的围巾手套手机钱包,都会在一个转身间出现在盛明盏的手里,在盛明盏的微笑中物归原主。
盛明盏越是宠她,她就越肆无忌惮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理所当然地粗枝大叶,反正万事有盛明盏。
盛明盏……
身后的脚步声更近了,风雪间她看清了那人的脸庞,是个陌生人。
陌生人并没有为她停留,匆匆而过,更没有将她的围巾带回来。
雪花飘飘荡荡落在她的睫毛上、发丝上,迷了她的眼。
我已经没有盛明盏了。
沈绒想,围巾丢了,盛明盏也丢了,不会再回来。
二十八岁的沈绒独自裹紧羽绒服,强迫自己从记忆中逃离,顶着风雪独自前行。
今晚,她一定得去医院陪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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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城肿瘤医院。
盛明盏推开病房门看到沈黛的第一眼,险些没认出来。
记忆里的沈黛是个精致优雅的女人。
一起生活多年盛明盏都难得看到她素颜的样子,即便出门丢个垃圾都不容许自己有任何失态的地方。
可此时躺在病床上的沈黛完全不同。
苍白的脸上没有任何血色,倒是长了很多盛明盏从未见过的斑。头发虽然被细致地打理过,依旧是显而易见的干枯。沈黛整个人皮包着骨,眼窝塌陷,说是一把已经僵硬的尸骨陈在这儿都不为过。
盛明盏第一次知道,原来“死亡”是可以用肉眼看见的。
“妈。”盛明盏坐到沈黛身边,握住她的手,轻声道,“对不起,我来迟了。”
沈黛早就陷入了长时间的昏迷,每天能保持清醒的时间少之又少,而她本身也没有清醒的意愿——醒来就意味着要被看不到头的剧痛折磨。
可是听到盛明盏的声音,沈黛艰难地睁开了眼睛,看
清了眼前人。
是盛明盏,是她亲手养大的女儿。